市議員關心南區忠孝夜市轉型觀光夜市審查進度
經發局長:25日召開審查會議加速推動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05-23-10
    台中市府訂定攤販集中區自治條例,盼全面改善常態型街道夜市的環境交通問題、同時發展區域特色,針對以美食聞名的南區忠孝夜市將轉型觀光夜市,(25)日將召開設置計畫書審查會議。經發局長呂曜志表示,市府以「輔導」代替「取締」夜市攤販,向業者酌收道路使用費,皆專款專用編列對等經費,使用於業者軟硬體設施、行銷宣傳等費用,明年也將擴大輔導專案,盼提升在地夜市的觀光效益。
    台中市議會今(23)日召開第2屆第7次定期會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邱素貞、賴佳微關心市府審查南區忠孝夜市轉型觀光夜市的進度,邱素貞指出,台灣夜市非常出名,其中位在台中南區的「忠孝夜市」,以美食聞名,已超過60年歷史,屬常態型街道夜市,她曾建議市府積極輔導忠孝夜市轉型觀光夜市,詢問目前進度如何?希望市府趕快通過,發展當地觀光刺激消費。
    經發局長呂曜志表示,台中夜市相當競爭,因此業者定位需要非常清楚,經發局早於105年6月已制定通過「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輔導攤商合法經營,對於道路型攤販集中區經許可設置後,經發局依自治條例規定,向所屬攤販收取道路使用費,收取後將對等編列經費,作為改善攤販集中區如入口意象、照明、攤招、公廁、指標等硬體設施;同時也強化網路、媒體行銷宣傳、衛生清潔及營業秩序管理,提升現有經營環境。
    呂曜志表示,市府以「輔導」代替「取締」夜市攤販,相關費用皆專款專用,明年也將擴大輔導專案,其中忠孝夜市輔導轉型計畫將於25日開會審查,這半年來,市府積極推動此案發展,盼讓夜市蓬勃發展促進觀光,也帶動國內外的招商更加順利。
    經發局指出,忠孝路觀光夜市已請專業廠商協助各項申請準備工作,目前已進入設置計畫書審查階段,將於5月25日召開審查會議,後續將積極輔導成立轉型,未來也將逐年編列經費補助,協助改善夜市現有軟硬體環境,並與周邊景點相互串聯,讓夜市成為創意生活首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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