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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尖峰需節電  議員批強姦民意
中市府:邀請三方協商 盼中電中用
107-05-22【太平洋日報】
    夏季用電量進入尖峰期,電力供應問題備受矚目。市議員李麗華(22)日質詢指出,最近接獲很多企業反應,有台電公司到廠要求簽署「節電」同意書,強調該措施為政府整體節能推動工作之一環,並非限電;她強烈質疑,這不是限電、什麼是限電?
     李麗華表示,根據台電「工商業用戶需量管理措施」辦法,針對的「節電」對象包括契約容量1000瓩以上之工商業用戶。
而目前1000瓩以上之工商業用戶用電占全國50%,光台中市企業就佔有3000多家(大型1000多、中小型2000多)。此措施預計從6月1日開始實施,當備轉容量率燈號為紅燈時,會於下午四時前通知用戶,於隔日之指定時段減少用電5%,違反規定者,處罰二萬至十萬元。
    李麗華替工商業界用電戶表達不滿,認為中小企業為了拚經濟在努力,而產業界的發展,更是與民生問題息息相關,現在卻連基本電力供應都出問題,還被強迫簽署參與節電,除了是強姦民意的行為,更像是共產黨,希望市府提出配套措施,否則將發起絕對拒絕政府限電的抗爭運動。
    市府經濟發展局長呂曜志表示,台電公司尚未將此案陳報經濟部,若未來確實執行,將邀請台電、經濟部能源局、及台中市工商業者三方座談,希望能以中電中用為目標前進。
    呂曜志進一步說明,將向中央建議以鼓勵方式,利用台電公司現有的「需量競價」方案,代替「需量管理」措施,在每年6至9月夏季用電尖峰期,由用電大戶與台電公司簽訂需量競價契約,由能源用戶自行選定欲配合方案,依事先約定日期及時間,以主動方式參與計畫性減少用電措施,以減緩高峰用電量。
    台電則澄清,這是一個鼓勵工商業大用戶的節電新措施,不影響一般住宅或小商店,更不是限電,目前正拜會用戶說明,正式實施的日期還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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