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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議員關心中市評議後房屋單價調幅60%  應向民眾說明清楚
地稅局:今年6月30日前既有房屋皆凍漲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05-23-9
    5月是房屋稅的課徵季節,多位議員今(23)日關心台中房屋稅凍漲議題,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局長陳進雄表示,台中已超過30幾年沒有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嚴重偏離合理造價,對此,市府經過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後,針對民眾今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或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調整房屋標準單價60%,此次調幅六都最低;另外,今年6月30日之前的全市既有房屋標準單價皆未調漲,房屋稅也不會增加,合理保障民眾權益。
    台中市議會今日召開第2屆第7次定期會財政經濟業務質詢,議員陳淑華、邱素貞、翁美春、謝明源、范淞育等關心民生物價問題,陳淑華認為台中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經過評議後,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60%,房屋稅的計算與房屋標準單價與地段率都有關係,相關政策應跟民眾說明清楚。
    市議員邱素貞也指出,市府因應物價上漲,今年7月1日新房子或者領得使用執照的新房屋標準單價將調幅達60%,舊房子除非有出租,房屋稅才會調漲,她的房子自住,房屋稅則逐年呈現下降情形,理解市府推動此政策的源由,也盼市府苦民所苦。
    地方稅務局陳局長指出,台中市房屋標準單價自73年制定後,即未曾調整,嚴重偏離合理造價,因此去年6月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新評定標準單價。房屋單價評定由委員會決議,在多方考量情況下,將新屋房屋標準單價調整60%。
    陳進雄局長也再次強調,作為房屋稅課稅基礎的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應重行評定1次,3年內都會按照委員會評議結果,不會另外再調整,基本上,舊屋3年內的房屋稅不會調漲,甚至可能因折舊而降低稅額。對於該政策,稅務局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廣泛宣傳,避免民眾誤解。
    地方稅務局指出,除台中外的五個直轄市,103年起均已陸續調整標準單價。其中以台北調幅160%最高、新北100%第二、高雄81%第三、台南66.67%第四、桃園60%第五。台中是最後調整的直轄市,調整60%,與桃園並列六都最低。
    市議員翁美春也指出,民眾若未改建增建房屋,今年繳交房屋稅額與往年有所落差,是否可以退稅? 對此,陳進雄表示,民眾如有個案房屋稅課稅疑義,地方稅務局都會進行了解及查復,絕對保障民眾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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