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失智長者遭詐騙   市府協助提出「監護宣告、輔助宣告」保護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05-23-3
    為避免失智患者遭不肖之徒詐財或騙婚,台中市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龍眼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台中市身心障礙者暨老人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計畫」,當失智患者判斷能力逐漸減退後,家屬可利用「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保障其財產安全。社會局520當天已舉行講座,包括40位社工人員、居家服務員、護理師等將擔任宣導種子,希望讓更多人認識這項保護機制。
    市府統計,104年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約11萬9千人,其中智能障礙者及失智症者計有1萬5千多人;65歲以上老年人口數將近29萬人,推估約2萬2千人面臨失智狀況。
    社會局23日表示,民眾因身心無法自理或老化症狀影響事務處理能力,在進行投資委託、不動產買賣等財產處分契約時,導致他人利用或侵犯權益,這時民法及家事事件法所規範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等措施,可以適度限制當事人法律行為能力,避免以上狀況發生。
    社會局指出,「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制度是很重要且先進的服務觀念,透過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協助財產管理、生活照顧安排等,保障其各項法律權益,而且監護人及輔佐人的決定都經由法院裁定保護當事人最佳利益,市府進一步委託龍眼林基金會,透過專業社工綜合評估當事人生理、心理及社會情形,提出監護人或輔助人最佳人選評估報告供法院裁定參考,截至今年4月已服務22案。
    民眾也可透過龍眼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諮詢電話04-24511055分機212,踴躍提出洽詢;另為提供民眾家事事件專業服務,市府成立「台中市政府駐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就近設於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內,服務電話04-22232311分機3812,歡迎多加運用。

arrow
arrow

    蕭伯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