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市府針對無薪假相關輔導與協助
雇主不得片面「無薪假」 中市府積極平衡企業與勞權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8-11-06-6
    受美中貿易戰影響,許多工具機廠被廠商減單,出現「無薪假」情況。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吳威志強調,無薪假認定主要由中央勞動部主責,地方政府協助有限。但市府仍將積極平衡企業營運及勞動權益保障立場,整合多方資源處理及協助事業單位通報無薪假事宜。
    台中市議會今(6)日進行第3屆第2次定期會民政部分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本添表示,關心市府針對無薪假相關輔導與協助作為。

    「無薪假」不是雇主可以恣意妄為的權利!勞工局長吳威志強調,雇主若要放員工無薪假,須符合勞動部規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事業單位如果確實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的福利、分紅等,如仍有必要減少勞工的工時及工資,也要先透過勞資會議協商,並經過個別勞工同意後簽訂「書面協議」,事前向勞工局通報才能執行。
    針對台中目前通報無薪假的狀況,吳威志說明,截至今年10月31日止,台中市共有19家廠商主動向勞工局通報,其中13家為科技製造業、4家為國際貿易業,另有醫療保健業1家、批發零售業1家。
    檢視通報業者,其中有10家並非受景氣因素影響,或是誤解無薪休假意義,不符合勞動部規定;另有1家不必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5家視經營狀況暫不補件、2家補件中。這次通報的業者中僅有1家符合勞動部規定,已由市府協助通報中央,並立即聯結勞動力發展署提供相關資源協助。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實施無薪休假,勞工家庭經濟將受到影響,如企業因景氣因素實施無薪休假三個月以上而與勞工終止契約,導致勞工有生活困難情形,可向市府勞工權益基金尋求資源協助。未來市府也將持續關注台中轄內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情形,整合勞動部相關措施,適時主動提供相關服務或資訊,以協助事業單位或勞工渡過難關。

arrow
arrow

    蕭伯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