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法院判決    東勢林管處:地院民事執行處諭知收回「松露茶園」占用國有林地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4-11-06-1
    備受社會關心「松露茶園」強制執行案,昨(5)日依據最高法院終局判決的主文於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的諭知下,將茶樹砍除收回被竊占國有林地,未來東勢林區管理處將儘速改善已劣化土地並進行復育造林恢復自然,還給大家一個乾淨的水源。
    東勢林區管理處表示,為維護德基水庫上游水土資源及大台中地區飲用水安全,依據行政院所核定的德基水庫處理計畫,必須將竊占濫墾的土地收回造林,本案已由最高法院終局判決,並自98年開始啟動強制執行程序,惟當事人持續運用法律及各種理由,提起再審之訴、債務人異議之訴阻撓土地收回,終經最高法院於今年4月駁回上訴。
    又當事人以南投縣政府登錄文化景觀為由,聲請停止執行,法院認為其欲藉訴訟拖延執行之意圖甚為彰顯,如再度准予停止執行,將嚴重損及債權人(國家)之權益,對債權人實屬不公,故以駁定駁回其聲請。
    因此,林務局東勢林管處不得不配合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依法院判決主文收回系爭國有林地。
    針對有人質疑,若貿然砍除茶樹對水土保持衝擊更大,應該審慎評估一事;東勢林管處強調,茶樹是密生狀態,讓其他植物及光線不易進入,今天移除茶樹樹冠,留下部分枝葉方法,可讓茶樹繼續存活的狀態下,在空隙地間,栽種如雲杉、扁柏、狹葉高山櫟、森氏櫟及錐果櫟等原生樹種,以營造生態多樣性的複層林,讓周遭森林也能自然下種,這是過程的轉換,等到原生造林木生長健壯後,即恢復當地自然生態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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