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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花博不限制廠商門票收益  反限制市庫門票收益?
交通局長:鼓勵廠商積極售票  同時保障市庫收益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06-06-8
    市議員顏莉敏關心台中花博為何不像台北花博以百分比限制門票代售廠商收益,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市府不以百分比限制廠商收益,但要求廠商必須販售200萬張以上,且不論何種票種,每張皆須繳回市庫120元,確保至少取回2億4000萬元的票箱收入,如此一來,也可激勵代售廠商積極售票;相較台北花博無法確保市府有固定收益,且不利於增加廠商售票意願,市府作法更有效保障市府權益。
    市議員顏莉敏今(6)日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台北花博限制門票代售廠商固定收益8.88%,台中花博為何不限制廠商收益,而反過來限制市庫收益? 另外,據她透過台北市議員查證,台北花博的大宗售票張數佔總票數比例實際不到4成,並非市府所指佔8成售票。
    王義川局長回應,為確保市府售票收入,在招標時就已公告廠商必須販售200萬張以上,不論何種票種,每張皆須繳回市庫120元,以確定至少取回2億4000萬元的票箱收入,如此一來,由於市府收益數字是固定的,將可保障市庫受益,也確保市府權益。
    台北市政府以百分比限制花博廠商固定收益的作法,限制廠商利潤,不僅無法增加廠商售票意願,也無法確保市庫有固定收益;因此,台中選擇不限制廠商收益,反過來以保障市庫收益的方式,可良性鼓勵廠商積極代售門票,增加市府收入,對於市府的權益將更有保障。
    王義川表示,台北花博大宗切票所佔整體售票比例,並非如議員所指如此之低,據我們了解,台北花博的大宗切票售票佔整體售票比例約佔8成左右,議員的理解或計算方式恐有誤會。
    另外,對於議員一再聲稱「花博全票350元,廠商收益就是230元」,交通局再度嚴正駁斥,花博門票除一般購票,還有旅行社等單位的大宗切票,過去台北花博總票價均值為159元;台中花博經精算,預估售票均值將低於146元,每張須繳回市庫120元,廠商收益估計僅有26元,無所謂圖利廠商暴利,盼議員適可而止,勿一再重複傳遞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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