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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6-07-17照片.jpg荔枝椿象防治 農業局辦講座傳授技巧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6-06-07-17
    台中市今年發生荔枝椿象危機,對果樹造成危害,如受到驚嚇還會噴出臭液,不慎觸碰會引發皮膚灼燒感。為讓民眾對荔枝椿象有更進一步了解,台中市府農業局今(7)日在陽明市政大樓辦理「認識荔枝椿象及荔枝椿象防治方法」講座,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助理研究員黃毓斌主講,吸引近200人參與,現場討論熱烈。
    黃毓斌助理研究員表示,荔枝椿象為半翅目昆蟲,會危害植物新梢、嫩芽,主要寄主植物為龍眼、荔枝、台灣欒樹等無患子科作物,其生活史可分為卵期、若蟲期及成蟲期,卵呈圓球狀、常14粒聚生,新生卵呈淡綠色,孵化前顏色轉深,由於卵無毒性,民眾可在發現時將其刺破並撥除,減少蟲體孵化。
    若蟲期分5齡期,初齡胸兩側有2處紅斑,背面具白色紋路1長2短,蛻皮過後,體色轉為橘紅色,白色紋路與初齡相同;成蟲體呈盾型、黃褐色,若蟲及成蟲不會主動攻擊人類,但受驚擾時,常射出具腐蝕性臭液以自衛,若被臭液噴到,應立即用清水沖洗、冰敷,必要時儘速就醫,民眾到戶外活動時多加注意,如發現荔枝椿象,切勿驚動並儘速遠離。
    荔枝椿象去年首度在台中發現,因其成蟲會越冬生長,且今年冬季氣候較暖,引發台中市荔枝椿象危機,除了校園、公園及行道樹可以見到牠的蹤跡外,也有民眾在晾曬的衣服上發現蟲卵。
    農業局表示,不同的地點發現荔枝椿象,將由各主管機關單位處理,民眾若有發現,可撥打1999通報,將儘速請相關單位處理。
    另外,廢耕園地主如不自行防治荔枝椿象,農業局得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8條之1第1項規定,通知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進行防治,如未依通知進行防治,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指出,為防治荔枝椿象所引起的果樹危害,今年採取「平腹小蜂」生物防治,並補助農民每公頃500元購買安全藥劑;另考量今年荔枝椿象疫情較往年更為嚴重,市府加碼補助荔枝、龍眼農友生產資材每公頃3000元。
    農業局表示,為落實農業推廣、培養農民專業技能,農業局積極辦理農業講座,相關課程訊息均公布於農業局網站 (http://www.agriculture.taichung.gov.tw/),農民或有興趣投入農業的民眾皆可免費報名參加。
    【照片圖文】農業局辦理「認識荔枝椿象及荔枝椿象防治方法」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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