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在地調解」便民    勞工局增烏日新據點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4-11-17-13
    台中市府勞工局積極推動勞資爭議「在地調解」機制,避免雙方舟車勞頓,在受理調解申請後,會指派調解人至申請人指定的區公所進行調解。全市已陸續成立和平區公所、東勢區公所、大甲區公所、沙鹿區公所及太平區公所等5處調解據點,日前更再新增烏日區公所,讓勞資雙方調解地點又多一個新選擇。
    勞工局長黃荷婷17日指出,近年來每年約受理3,000件勞資爭議調解案件,尤其103年有200多件調解案件當事人來自交通不便區域,民眾往返市府或市府委託協處勞資爭議中介團體與工作地間交通時間過長,極為不便。
    因此,勞工局自今年4月20日起,陸續在和平區公所、東勢區公所、大甲區公所、沙鹿區公所及太平區公所等5區域公所提供在地調解據點,至今受理並服務共計251案,成效良好。
    考量台中幅員遼闊,勞工局計畫擴展服務據點,依據勞資爭議案件勞務提供地及申請人住址進行分析及評估後,於11月9日新增烏日區公所調解據點,讓南台中地區勞資雙方有就近調解的處所,避免舟車勞頓。
    勞工局表示,如有勞動法令相關疑義或遇有爭議需市府協助,歡迎電洽該局04-22289111分機35100、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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