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0-23-5照片.jpg「台灣塔設計標案解約後續賠償處理」都發局長專案報告
台灣塔確因預算暴增無法續建,市府務實決定停建及處理解約爭議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10-23-5
    台中市府因原台灣塔工程預算暴增至150.8億元等原因宣布停建,設計標案解約日前送交市府採購申訴委員會調解。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表示,前市府對台灣塔總工程的經費,從規劃設計、基本設計核定時即超出議會所通過的80億元,新市府上任後,經正式發文給規劃設計單位確認無法在原經費額度內續行工程,才不得已決定停建,而調解建議市府支付予廠商約1.14億元,並非賠償費用,而是在契約範圍內應給付廠商的細部設計成果勞務費。
    王俊傑局長今(23)日於市議會針對「台灣塔設計標案解約後續賠償處理專案報告」時表示,由於原台灣塔工程預算暴增至150.8 億元,經與規劃設計單位藤本壯介建築師事務所與宗邁事務所確認,無法於當初議會核定80 億元經費上限內續行工程,台中市政府不得已宣布停建並辦理解約,相關履約爭議送交市府採購申訴委員會調解;市議員陳淑華、李中、劉士州、朱暖英、曾朝榮、李天生、何敏誠、何文海、陳成添等人關心後續處理情形。
    李中議員認為,原台灣塔建築師對於鋼構單價過高偏離預算的問題有修正數字並通知專案管理公司,認為市府故意採用不當資料做出停建台灣塔的政策,導致後續的解約爭議。
    都發局王局長強調,過去台灣塔在規劃設計時總工程費就膨脹至87億元,基本設計核定時也增加到98億元,這部分前市府都沒有跟議會報告,所以當他看到150億元的總經費時,覺得這個案子確實有問題,也謹慎地召開與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討論此案的可行性,並正式發文給規設單位,其確認無法依議會所通過的80億元經費內續行工程興建,市府才決定停建台灣塔。
    另有議員詢問在台灣塔規劃案上前市府有無違法之處,對此,林市長指出,台灣塔在規劃上前市府有疏失,有無構成違法應由相關機關來認定,他認為,在水湳經貿園區要蓋一個塔最好要有功能,能夠促進智慧城市的發展,所以在原預算內也經過議會通過提出智慧營運中心,現在已有6家廠商提案,預計11月中旬遴選出優質的建築團隊。
    王局長表示,由於台灣塔契約暫停前,廠商已辦理相當多的細部設計成果尚未支付費用,考量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市府同意調解建議,支付廠商細部設計成果勞務費約1.14億元。他強調這絕不是賠償費用,這是在契約範圍內因應付給廠商的設計費,這部分已詢問廠商應會同意接受調解。
    曾朝榮、李天生議員則表示,之前台灣塔缺乏實質功能,加上後來經費一直增加,如果沒有停建的話,將造成市庫嚴重負擔,支持市府停建台灣塔的決定;市議員陳淑華建議市府應擴大以公共參與的方式,讓更多市民瞭解目前水湳經貿園區各項建設的進度。
    【照片圖文】都發局長王俊傑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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