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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重劃區施工進度」專案報告    多位議員關心民眾權益損失、遺址、老樹保存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4-10-23-12
    各界關心第14期重劃區施工進度,市府地政局今(23)日在台中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市議員關心施工落後若造成民眾權益損失應補償,也建議大規模重劃應以公辦為主,避免私辦糾紛多;對此,市長林佳龍表示,市府審慎規劃,而地政局長張治祥指出,有關地主損失補償部分,已在研議中。
    台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區涵蓋整體開發地區開發單元九、十、十一範圍,主要位處於環繞台中市傳統四張犁地區聚落外圍農業生產地帶,為改善都市整體景觀,並解決地主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供開闢公共設施使用問題,將原本三處單元整併為一細部計畫區,並依公辦重劃次序訂為「台中市第14期重劃區」。
    張治祥局長指出,重劃工程共分6大工區,第1工區已於103年12月申報竣工,第2至5工區陸續101年至102年施作,第6工區則受土庫溪排水計畫影響,配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及工程規劃設計調整,工程於104年3月9日決標,104年10月12日開工。
    市議員謝明源指出,中市重劃高達1,400多公頃,面積相當大,他建議大規模面積重劃應以公辦為主,公辦效果好,私辦糾紛多。
    林市長表示,過度重劃的確對大台中都市發展較冒險,因此市府會審慎規劃。至於重劃應以公辦還是私辦為主?他指出,若是政府可以主導,當然可以減少爭議,回饋社會也比較多,但必須尊重民眾意願,不能排除自辦重劃。
    張局長也提到,第14期經都市計劃變更後,重劃區總面積約為404.39公頃,土地所有權人數約4千多人,重劃完成後提供約40.34%的公共設施,所有權人平均配回的土地比例為50%,目前由內政部審核修正後的重劃計畫書。
    他表示,第14期施工受天候及施工廠商本身動員情形外,也後受管線事業機關及都市計畫變更案影響,預計105年5月完成現況調查及測量、工程規劃設計,107年2月完成工程施工,107年12月至108年5月完成交接及清償。
    至於工程落後的部分,地政局除要求各承包商加速外,並對於民眾的各項關於工期的陳情意見加以研議。
    市議員謝明源、陳成添、賴佳微、曾朝榮發言時,皆關心地主權益,建議已完成的工區儘快分配土地,而對於工程延宕影響民眾權益者,市府應擬研擬補償;市議員陳政顯也關心遺址、老樹等保存等問題。
    張局長指出,市地重劃與都市計畫關係密切,未來於劃定都市計畫整體開發時,將審慎考量文化景觀、遺址、老樹、古蹟、排水設施等事項,並向土地所有權人詳細說明,避免工程進行中,因民眾陳情、文化景觀、老樹保留、調整重劃範圍等問題,而辦理都是計劃變更,影響整體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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