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6-01-2照片  公務員違法在外兼職     市議員張立傑:市長林佳龍包庇?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市議員張立傑昨(1)日在議會總質詢時爆料,台中市共有80名公務人員在外兼職,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或具有董監事身分,而這80人經審計處查核,有62人明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要求市長林佳龍要查處。
   張立傑表示,根據人事處提供的資料,市府官員從局長到小課員,都有人違法在外兼職,其中有54人擔任公司的董監事,8人是企業社的負責人,更有人掛名公司的「執行業務股東」,他質問林市長,什麼是執行業務股東?這是不是實際在操作公司業務?
   進一步分析統計,違法官員主要是市府人員、學校行政和校護人員,以及警察這3種身分,而前副市長黃國榮和前交通局長林良泰都因分別擔任快捷巴士公司董事長及常務董事,也被審計處點名有違法之嫌。
   張立傑說,市府官員違法兼職情形嚴重,他向人事處調閱資料,人事處一開始還企圖包庇、隱瞞,以資料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不願意提供,他質問市長,議員又不是要官員個人的身分證等個資,只是要違規名單和情形,哪來違反個資法?
   張立傑批評,人事處早就掌握這些資料,但都沒有處理,政風處應該快去調查,看有沒有人在包庇?這也是為什麼市長的市政建設都推不動,因為嚴重的弊端都不去處理。
【照片圖文】張立傑議員總質詢時爆料,台中市共有80名公務人員違法在外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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