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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29-14照片.jpg守護毛小孩健康  12月狂犬疫苗及晶片注射活動開跑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11-29-14
    為阻絕狂犬病傳播,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12月1日起,將陸續於東勢、新社、北屯、太平、大里、霧峰、大肚、梧棲等區,辦理12月份狂犬病疫苗及寵物晶片巡迴注射活動,凡設籍台中市的民眾,皆可攜帶身分證及犬貓前往活動地點施打疫苗及晶片。
    動保處29日表示,12月份此活動將辦理11場次,每日活動提供300劑狂犬病疫苗,若現場人潮較多,會發放號碼牌,請依序拿號碼牌等待。另活動現場僅提供狂犬病疫苗及晶片注射,若寵物需要注射其他傳染病疫苗或其他疾病診治,請至動物醫院就診。
    參加注射活動的犬貓需滿3月齡,並要注意犬貓健康情形,若無懷孕、發燒、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且對狂犬病疫苗不曾有過敏反應者,即可參與;另為避免現場發生動物打架情形,請飼主使用寵物籃或牽繩,並隨手清理寵物便溺,以維護秩序及整潔。
    動保處指出,狂犬病疫苗須每年注射1次,以提升犬貓免疫力,避免狂犬病在人畜間傳播。此外,狂犬病疫苗注射後1小時內,寵物若有臉部或眼睛浮腫、皮膚紅腫起疹、極度搔癢、呼吸困難、嘔吐、下痢甚至休克等情形,請立即帶至動物醫院進行診治,切勿拖延。
    注射3天內,也可能會有注射處輕微腫脹、精神或食慾略差等情況,請飼主密切觀察,若情況一直未改善,請盡速帶至動物醫院就診。
    動保處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不接觸野生動物(包括蝙蝠)、不棄養家中寵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的「2不1要」原則,以確保狂犬病不會在人畜間傳播。
    另外,動保處針對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已裁罰2件,呼籲民眾務必每年攜帶您的毛小孩施打狂犬病疫苗,若未依規定為飼養的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則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詳細巡迴活動時間地點請見附件「105年12月份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巡迴注射活動行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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