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市議員拿地價稅陳情活動邀請  要求市府回應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11-14-7
    全國各縣市調整今年地價稅,台中市府也努力落實更公平的稅制。在市長林佳龍指示「苦民所苦」下,已爭取中央同意放寬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至11月30日,申請民眾踴躍;市府已通過放寬延期以及分期繳納辦法,並建請財政部適度調降高級距稅率、延長土地重劃完成後減半徵收年限,均獲中央正面回應。市府希望透過多元管道,減輕民眾納稅負擔。
    市議員翁美春今(14)日在議會質詢時,關切桃園市擬將地價稅漲幅打6折的計畫;部分國民黨市議員則拿著明天將在台灣大道市府廣場的地價稅陳情活動邀請,要求市府回應。
    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有關「桃園地價稅漲幅打6折」的說法,是桃園市政府擬循民國76年財政部地價稅調整方案模式,將今年地價稅增加部分打6折計算,但財政部並未採納其建議,仍請桃園市政府延長本年度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期間至11月30日,並可本於權責、因地制宜,訂定「延期繳納」或「分期繳納」規定,協助納稅人完納稅捐。
    此外,有關「宜蘭全面重新評價」的傳言,地政局長張治祥也說明,宜蘭縣是因為查估錯誤,僅會重新評定民國89年以前取得且未作為農業使用的農地,總計僅九百餘筆,並非全縣土地皆全面重新評價。
    地方稅務局說明,台中市自用住宅地價稅平均1056元、增加幅度198元,雖然已是六都最低,但市府為減緩繳納地價稅的衝擊,仍積極研擬各項可行方案。首先,原本每年9月22日截止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經市府積極向財政部建議延長期限,獲同意放寬至11月30日,同時,中央也授權地方政府放寬「延期」及「分期繳納」的適用範圍。
    中央同意後,市府隨即向市民宣布這項配套措施,只要於9月22日前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即可在11月30日前申請以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今年度地價稅,若已繳納一般土地地價稅者,也可申請,核准後,稅務局將主動退還溢繳差額。稅務局目前已接獲數千戶申請案,稅務局各分局也加班因應這些湧入的案件。
    地方稅務局表示,將在財政部授權後的一週內擬訂延期、分期繳納辦法,並送至市政會議審查,期能減輕納稅人壓力。
    此外,市府也建請財政部修正土地稅法,適度調降各級距累進稅率;同時,為避免重劃完成的土地,地主稅負影響過於急劇,也建議中央同意重劃地區內土地得延長減徵期間,讓全額課徵能更緩步進行。這些建議都獲得財政部採納,將作為未來修法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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