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清潔隊員權益保障   市府與工會研議簽訂團體合約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清潔隊員國定假日常須加班維護市容,市議員沈佑蓮建議市府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保障清潔隊員權益;臺中市政府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市府已和工會研議簽訂團體合約,提供國定假日加班可「加發1日薪資」並「補休1日」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福利,預計2個月內完成。
   沈佑蓮昨(19)日質詢指出,清潔隊員春節期間仍要加班,市府應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內容包含加班採自願登記制、縮小加班範圍、加班條件優於勞動基準法、取消半年補休時限等,並提出配套措施落實加班費請領、補休等制度,保障清潔隊員權益。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市府已和工會協商簽訂團體協約,目前大部分內容已完成研議,包含國定假日加班可「加發1日薪資」並「補休1日」等條件,提供優於《勞動基準法》的福利,預計2個月內完成。
   洪局長也說明,前市府在去年時決定,今年碰上國定假日便停止收運垃圾,新市府上任後為了積極解決問題,重新與清潔隊員協商,與其他五都一致,自今年起恢復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與國慶日等國定假日收運垃圾服務,由自願的清潔隊員以加班方式出勤,並提供優於勞動基準法的福利,也獲得工會支持。
   副市長潘文忠也表示,市府很重視清潔隊員的權益,環保局已與清潔隊同仁協調,研議如何落實補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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