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6-29-4照片.jpg台中PM2.5逐年下降  環保署頒獎肯定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9-06-29-4
    台中改善空汙受肯定!行政院環保署日前公布「108年度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成果」,台中在直轄市組獲「特優」及100萬元最高獎勵金。環保局長吳志超(29)日表示,市府「先公後私、先大後小」管制空汙排放,不僅組專案稽查小組,更祭出獎勵措施,鼓勵民眾汰換老舊烏賊車,近年台中PM2.5已逐年下降,將持續努力,給市民更好的空氣品質。
    環保署每年評比地方環保主管機關的空汙改善作為,項目包括空氣汙染防制基金運用、空氣品質維護與改善成果、鍋爐汰換或輔導改善、餐飲與營建防制設施、鼓勵柴油車汙染改善或淘汰、二行程機車淘汰與排氣定檢改善納管,及民俗活動汙染源、空氣品質、固定汙染源、移動汙染源、逸散汙染源等各項管理。
    環保署5月13日公布「108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績效展現成果」,台中獲得直轄市組「特優」及100萬元最高獎勵金。吳局長感謝中央肯定,將全方位推進各項空品改善措施,針對中央提出的改善建議,包括管制逾期未定檢車輛、提高機車攔檢頻率、查核轄內公私場所置換洗車水槽的廢水紀錄等,將加強配合辦理。
    環保局表示,依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去年台中市PM2.5平均值每立方米17.7微克,較107年18.8微克,改善1.1微克;空氣品質不良(AQI>100)累計天數44天,較107年同期60天,減少16天,兩者皆明顯改善。
    未來除積極推動補助加熱設備改燃氣、成立專案小組稽查重點汙染源、補助老舊機車汰換、確保機車定檢、推動電動機車、建置友善電動車輛使用環境、試辦運行樂活徒步區等,更將加嚴管制市府主辦公共工程、加裝CCTV與空氣微型感測器、管制餐飲油煙、鼓勵環保祭祀,以及輔導農民改用益菌肥翻耕等。
    環保局也說,市府訂定《台中市檢舉固定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已於4月8日正式施行,另有《台中市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汙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揪出不法汙染源,歡迎民眾一起加入改善空汙行列,維護台中空氣品質。
    【照片圖文】108年度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成果,台中獲得直轄市組「特優」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蕭伯聰 的頭像
    蕭伯聰

    蕭伯聰的部落格

    蕭伯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