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1-12-1照片.jpg鰻魚苗季節到  中市水利局宣導漁民合法捕撈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8-11-12-1
    每年11月起至隔年2月止,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開放台灣沿岸3海浬範圍內撈捕鰻魚苗,台中市海線地區如大安及大甲等河海交匯地海域,每年入冬時節,便是當地漁民捕撈鰻苗主要場地,今年水利局特地舉辦3場會勘說明會,協助漁民取得作業許可,讓漁民安心合法捕撈。
    漁業署為保育日漸枯竭的鰻魚,除了花蓮縣、台東縣,其餘縣市每年3月到10月止,禁止在岸邊3海浬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捕撈鰻苗,違者依《漁業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每年11月至隔年2月則開放捕撈。
    水利局(12)日表示,台中市大安區五甲港、溫寮港、北汕溪、龜殼里及大甲區船頭二號海堤、西岐海堤、西勢海堤、雙寮海堤等河海交匯地海域,每年入冬時節,便是大安、大甲區漁民主要捕撈鰻苗的場地,漁民於海堤區域內捕撈鰻魚苗,需整地開挖導水路,並施設網架引鰻魚苗流入,為保護既有海堤防洪功能,漁民須依海堤管理辦法提出申請。
    水利局指出,因捕撈作業涉及眾多單位權管,申請作業繁瑣,水利局10月份已分別於溫寮漁港大安區漁會、松柏漁港大甲區漁會及清水大排出海口處(高美濕地景觀橋)舉行3場大型會勘說明會,邀集地方民代、行政院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台中區漁會、台中市大安、大甲及清水區公所等相關單位參加,針對漁民撈捕作業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進行宣導,協助民眾取得作業許可。
    水利局提醒,市府正持續受理捕撈鰻魚苗海堤範圍整地申請,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水利局水利管理科04-22289111分機53300;另外,冬季海域及天候狀態較不穩定,捕撈鰻魚苗須在低溫、暗夜下進行,提醒漁民遵守岸際或水域活動安全規定及作業秩序,並穿著救生裝備,注意天候海象,以策安全。
    【照片圖文】水利局舉辦會勘說明會,協助漁民取得鰻苗補撈作業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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