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體二用地佔用眷戶未來規劃  有安置之處
中市府函文國防部清查體二用地眷舍範圍並依規安置 保障住戶權益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8-06-14-09
    中市體二用地受限於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能徵收開闢,現有300多佔用戶的安置方式也待妥適安排,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市府已於今年5月底函文國防部,要求釐清當時分配眷戶自建眷舍範圍,並依規定進行眷戶安置,同時對非眷戶排佔及後續土地歸還等計劃期程,請國防部於30日內提出說明,以保障住戶權益。
    台中市議會今(14)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賴佳微關心市府對於體二用地佔用戶的未來規劃,希望讓過去在國防部授意下興建眷舍的眷戶,能有妥適安置之處。
    運動局表示,經查前台灣中部防守司令部於43年1月30日以部隊營房或眷舍缺乏、多數急造營房尚須繼續修理供用等理由,表達續借原87軍砲兵團借用之新高町186、187地號土地(今體二用地),市府於當年3月12日回文同意,借用期間自43年1月至45年2月底止,契約中註明以原建八幢營房為限,勿再行增建,另期滿後應即將土地歸還,不准承讓他人。
    事實上,前台灣中部防守區司令部早在42年12月17日即成立眷建會,該會於43年3月22日第3次會議決議中,將新高町186、187地號土地作為該部自費建築眷舍基地使用,並經司令部簽准,顯示借用市府土地前,已規劃於該地興建眷舍,另國防部也於43年5月8日令頒前台灣中部防守區司令部第二期自費建築眷舍委員會組織細則及基地分配使用辦法,據以建立執行主體並分配土地,同時要求受分配土地眷戶,必須於半年內開始建築使用。
    因此,當時眷戶於國防部及前台灣中部防守區司令部授意下,受分配使用市府土地自費興建眷舍,使得至今眷戶建物仍佔用市府土地,且部分眷戶持續居住中。
    運動局指出,為維護及保障市府及相關住民權益,市府已於今年5月27日函文檢送上述佐證文件函送國防部,釐清當時分配眷戶自建眷舍範圍,並就該範圍內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進行眷戶安置,另非眷戶排占及後續土地騰空交還市府等計劃期程,於30日內提出說明。
    盧秀燕市長強調,體二用地發展已停滯許久,這塊土地為國防部所佔用,要先排除後才能做土地開發,當初眷戶於國防部授意下,受分配使用市府土地自費興建眷舍,造成現今眷戶建物佔用市府土地情形,市府已函文國防部,要求釐清當時分配眷戶自建眷舍範圍,並依規定進行眷戶安置,以保障民眾權益。
    賴佳微議員也詢問市府對於梅川水環境改善的規劃。
    水利局長范世億說明,梅川水環境改善計畫今年底規劃完成,明年將持續向中央爭取經費,屆時河道工程及周邊道路分別由水利局、建設局執行。
    盧秀燕也表示,市府除了定期清淤、疏浚梅川外,也會持續開闢及維護地面上的綠園道環境,讓市民擁有良好的河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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