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自辦重劃爭議2審宣判   市府持續督促重劃會依法辦理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06-14-3
    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賴姓地主不滿重劃會將「交六用地」做為自己的抵費地,卻將較偏遠的土地分配給原地主,拒絕自行拆遷並提告,法院1審判決地主勝訴,重劃會上訴2審,今(14)日進行宣判。台中市府地政局表示,市府尊重法院判決,未來也將持續督促重劃會依判決確定結果辦理。
    地政局表示,由於自辦重劃衍生許多問題,市府為強化自辦市地重劃審核機制,在今年1月訂定「台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並已開始實施。
    地政局強調,自辦市地重劃之土地分配爭議,法令訂有處理程序及救濟管道。地主不服土地分配結果,首先由重劃會理事會協調處理,協調不成時,可依章程所定期限訴請司法裁判。如重劃會未依規定或程序協調影響地主權益,市府基於主管機關立場,一定會約束重劃會,請市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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