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家電回收法規說明會  市府邀家電、物流業者參加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10-16-10
    為讓廢棄家電有更多元便捷的回收管道,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邀請396家量販店、連鎖家電、非連鎖家電業者及配合回收「廢四機」的物流業者,於10月19日在台中市政府召開電子電器回收法規說明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環保局長白智榮(16)日表示,依照法規規定,各通路販賣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四種電器產品的業者,應依規定在民眾購買新機時,免費回收該品項、同樣數量的廢家電。
    此外,販賣業者在回收舊機時,也應確實填寫這四種報廢電器回收三聯單,且回收、清除及貯放過程中,不得有拆解機體的行為,並於三個月內將廢機交給合格回收處理業,藉此除將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更可避免有害物質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
    環保局提醒,民眾勿隨意棄置家中閒置的家電或資訊物品,購買新機時,可將舊機交付業者載運回收,也可與環保局各區清潔隊約定時間及地點協助清運,或利用行政院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查詢回收業及處理業資訊。
    法規說明會將於10月19日下午2時在台中市政府台灣大道文心樓8樓801會議室舉行,欲參加業者與民眾請先上網(https://goo.gl/7kFHcg)登記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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