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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關心法律行動專車業務 法制局:每月1次至1行政區服務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4-10-16-12
台中市議會今(16)日召開定期會第4次會議,市議員楊正中會中關心市府法制局推出的法律行動專車業務服務頻率問題;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法律行動專車是市府為今年創新施政作為,兼顧城鄉平衡,並參考以往法律服務需求人數,針對較偏遠行政區,每月1次由法制局至1個行政區提供巡迴法律服務。
法制局表示,法律行動專車主要目的是在縮短城鄉往來時間距離,服務較偏遠地區市民,讓較偏遠市民也能有更好、便利的服務。專車服務是從今年1月開始辦理,至今已辦理10場次,實施以來廣受民眾好評,紛紛表示滿意此便捷服務。
法制局指出,因各區公所每週皆有排定法律諮詢服務,為免資源重複浪費,原則上訂定每月最後一週星期二為行動法律專車服務的固定時間。
今年度行動法律服務專車服務時間及地點如下: 1月27日(二)大甲區公所, 2月25日(三)清水區公所, 3月31日(二)龍井區公所, 4月28日(二)后里區公所, 5月26日(二)神岡區公所, 5月22日(五)和平區公所, 6月30日(二)太平區公所,7月28日(二)霧峰區公所,9月3日(四)和平區公所,10月27日(二)梧棲區公所,11月10日(二)大安區公所,11月24日(二)大肚區公所,12月29日(二)石岡區公所。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4-10-16-12
台中市議會今(16)日召開定期會第4次會議,市議員楊正中會中關心市府法制局推出的法律行動專車業務服務頻率問題;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法律行動專車是市府為今年創新施政作為,兼顧城鄉平衡,並參考以往法律服務需求人數,針對較偏遠行政區,每月1次由法制局至1個行政區提供巡迴法律服務。
法制局表示,法律行動專車主要目的是在縮短城鄉往來時間距離,服務較偏遠地區市民,讓較偏遠市民也能有更好、便利的服務。專車服務是從今年1月開始辦理,至今已辦理10場次,實施以來廣受民眾好評,紛紛表示滿意此便捷服務。
法制局指出,因各區公所每週皆有排定法律諮詢服務,為免資源重複浪費,原則上訂定每月最後一週星期二為行動法律專車服務的固定時間。
今年度行動法律服務專車服務時間及地點如下: 1月27日(二)大甲區公所, 2月25日(三)清水區公所, 3月31日(二)龍井區公所, 4月28日(二)后里區公所, 5月26日(二)神岡區公所, 5月22日(五)和平區公所, 6月30日(二)太平區公所,7月28日(二)霧峰區公所,9月3日(四)和平區公所,10月27日(二)梧棲區公所,11月10日(二)大安區公所,11月24日(二)大肚區公所,12月29日(二)石岡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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