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0-26-2照片.jpg改善電桿纜線凌亂「蜘蛛網」  明年起限期業者改善並開罰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10-26-2
    台中市議會昨(24)日初審通過「台中市寬頻管道管理自治條例」,待經議會3讀、行政院核定後,未來若道路路段已建置寬頻管道,但纜線業者仍於道路電桿、側溝、下水道等處亂掛纜線,或纜線凌亂者將被處罰。配合自治條例即將上路,市府建設局也將於今年底前會同區公所與各纜線業者,進行違規附掛纜線調查,明年第1季開始限期改善,希望還給市民乾淨的道路空間及天空。
    市府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為了有效解決台中市架空纜線及道路側溝暫時附掛纜線的雜亂問題,市府將各固網業者、有線電視及相關機關所屬纜線,優先遷入寬頻管道。截至今年9月底,台中市寬頻管道已建置完成約1150公里、纜線佈設長度超過3000公里,完成長度都居全國前茅。
    為了減少道路開挖頻率、強化管線管理機能,建設局於101年頒布「台中市寬頻管道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維護,與水利局及區公所等單位執行聯合巡查。實施以來,纜線業者管道重複開挖施工、纜線附掛於道路側溝及下水道的問題已見改善。
    「台中市寬頻管道管理自治條例」透過相關強制性條文及罰則,加速改善纜線凌亂現象,期盼更積極有效管理纜線佈設、加速寬頻管道建設、提升通訊品質,並整合市區道路公共設施管線配置,維護交通安全及市容觀瞻。
    黃玉霖指出,配合自治條例施行,建設局將於今年底前會同區公所及各纜線業者進行違規附掛纜線調查,預計明年第一季通知業者改善,經六個月改善期後,明年第3季起針對寬頻管道鋪設完成的路段,包括暫時附掛於該路段雨水下水道、污水下水道、電線桿、銜接管線或其他處所的違規纜線,一律要求限期完成拆遷進入寬頻管道;違反規定者,除了按次開罰外,將停止業者使用至改善完畢。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蕭伯聰 的頭像
    蕭伯聰

    蕭伯聰的部落格

    蕭伯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