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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委員遴選    市議員:司法權侵犯行政權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今年度新任調解委員遴選,不少地方推薦的人選在法院審核中落榜,引起各界一片嘩然;市議員張芬郁昨(1)日在臺中市議會定期會業務質詢時指責「司法權侵犯行政權」,她主張法院只能進行資格審核,沒有實質批核的權力;市政府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確實有司法影響地方自治的嫌疑,不過仍需要尊重法院聯席審查的結果。
   張芬郁強調,調解委員會相關經費由市政府編列,人選聘任為地方首長的人事權,屬地方自治項目,司法權不該介入;她指出,此次遴聘獲選新人上榜的比率很低,並不是個好現象,主張每屆應該有一定的汰換比率,以滿足熱心民眾服務地方的意願。
   張芬郁同時建議,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應前往各地進行調解,不必拘限在市政府內,加強為民服務。
   法制局長陳朝建說明,地方制度法和鄉鎮解委員會設置條例確實有競合情形,不過得尊重特別法,同時依法務部新規定,今年度調解委員多以現任者優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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