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行「廢4機」法規宣導並籲消費者索回收聯單    市府盼降廢4機對環境衝擊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為使臺中市電子電器販賣業者及相關公會充分瞭解電視、冰箱、洗衣機及冷暖氣等「廢4機」回收處理申報流程與相關作業規範,市府環保局4月23、30日2天舉辦法規宣導說明會;同時也呼籲消費者向店家索取「廢4機回收聯單」,協助政府後續管理;藉由各界共同努力,希望提升廢棄電子電器的物資再利用程度,減少對環境的衝擊。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自100年7月1日起,廢電子電器物品已採逆向回收機制,販賣業者在交付4機(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及冷暖氣機)新產品給消費者時,應提供相同項目、數量、時間及相同送達地址的廢4機免費回收(載運)無償服務(不包含搬運、拆卸、施工等),且不得以消費者無付費或其他理由拒絕回收。
   環保局指出,有意汰換4機的民眾,購買新機後,將廢4機交給販賣業時,可向店家索取「廢4機回收聯單」第三聯,憑消費發票及聯單至行政院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 輸入回收聯單上的「聯單編號」,即可參加9月15日舉辦的抽獎活動;若無購買新4機,但家中有待回收廢家電等物品,也可與環保局各區清潔隊約定時間協助清運。
   「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法規宣導說明會,將於23日與30日下午2時分別於臺中州廳及陽明聯合服務中心舉辦,詳情可至資源回收網站查詢(http://recycle.epb.taichung.gov.tw/)或洽詢專線04-2229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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