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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化綠川一年電費750萬 前朝挨批
108-06-18-014【太平洋日報】
針對備受爭議的綠川水源及水質處理問題,市議員李中(18)日下午現勘釐清,詢問工程人員赫然發現水質改善工程不僅未徹底改善水質,耗費的大量水、電資源,除了成了林佳龍前市長的政績,市民的血汗錢都被糟蹋了。
李中指出,前市府耗資9億餘元整治綠川,各界原以為礫間處理場能處理綠川上游所有污水,但成功路以南、中山路以北的綠川,其表層日常水源竟然主要引自旱溪,礫間處理場僅處理部分綠川污水,未處理的大量綠川污水流到中山橋後從下層箱涵併入綠川,證明綠川的水質改善根本很有限。
李中說,礫間處理場的位置與綠川河道有段距離,為了將旱溪溪水與綠川污水導入該處理場,再從處理場將過濾後的水導回綠川,每年光是電費就要將近750萬元,若再加上維護人力一年就要1,752萬元,花了9億餘元不但沒有徹底解決綠川水質問題,每年還要多花近兩千萬元來善後,這是什麼樣的水質改善工程?
李中指出,當旱溪與綠川的原水濁度過高時,為了不讓綠川缺水,在東協廣場前的河道旁還鑽了三口水井抽取地下水,不但耗電且浪費地下水資源,如果不是因為林前市長的好大喜功,這些水力與電力都不需要被浪費,每年也不需要編列如此龐大的維護費用、造成後面接手政府的困擾。
李中建議水利局長范世億不要重蹈前朝覆轍,水利局應回歸治水的本業,少做景觀表面工程,加強雨水及污水下水道的建設才是正道。
【照片圖文】市議員李中指前市府花大錢改善綠川水質,是踐踏了市民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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