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  元旦起出境應經核准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6-12-20-5
    根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提醒,自107年1月1日起,民國88年次出生男子已屆19歲,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出境應經核准。
    民政局長周永鴻(20)日表示,過去常有役男安排於元旦、春節連假期間出國旅遊,卻因未經事先申請核准致遭境管單位擋駕,影響遊興。為避免出國當天無法順利出境,年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役男,依法尚未服役者,請於出境前3日至30日間至內政部役政署「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網址: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進入申請頁面,輸入基本資料欄位,無兵役管制情形者,系統將核准出境,並應自行列印核准通知單併同有效護照,持憑出境。
    民政局提醒,民國88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務必於出國前完成線上申請出境核准手續,如有役男出境相關問題,歡迎致電民政局兵員徵集科施小姐(04-22177166)或逕向台中市各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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