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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汽機車反怠速  市府拍攝宣導影片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12-20-7
    為解決汽機車怠速空汙問題,台中市府環保局邀請藝人黃鐙輝擔任反怠速宣導大使,並拍攝宣導影片,以簡單好記的反怠速口訣,搭配明快的節奏,邀請民眾共同響應。環保局20日表示,車輛怠速、引擎惰轉將排放高濃度空氣汙染物,市府除加強宣導,更將透過紅外線攝影機加強稽查,呼籲市民勿怠速,一起維護空氣品質。
    針對汽機車怠速問題,環保局加強宣導及查核,今年度統計至12月7日止,已宣導2805人次,查核1286車次,若以每輛車每天減少怠速30分鐘估算,一年共可節省汽油1795.2公秉,另每年可減量空汙物:氮氧化物(NOx)為2.8公噸、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為9.5公噸、一氧化碳(CO)為153.7公噸、二氧化碳(CO2)為3927公噸。
     環保局特別邀請藝人黃鐙輝擔任反怠速宣導大使,並錄製拍攝2支「全民作伙零怠速 拒絕PM2.5」宣導短片,影片場景前進校園,由老師與學童參與拍攝,以簡單好記的反怠速口訣,搭配明快的節奏,盼透過環境教育、多元宣導,呼籲市民朋友「停車、熄火、不怠速;減汙、減碳、省荷包」,共同維護空氣品質,守護市民健康。
    環保局表示,該宣導影片分成A、B兩版,將於市府各局處相關宣導平台及臉書等社群媒體播放,影片未來也將做為台中市各級學校宣導教材,盼邀請全體市民共同響應反怠速。影片觀看網址(A版http://bit.ly/2hPXD0Y);B版(http://bit.ly/2hQ4I1u)。
    環保局長白智榮則指出,由於車輛怠速、引擎惰轉時所排放的空氣汙染物濃度較車輛正常運行時來得高,依行政院環保署102年6月25日修正的「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僅天氣預報最高溫度超過攝氏30度、停車時正值下雨或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大客車得於乘客上車前15分鐘啟動引擎(乘客下車停妥後需關閉引擎)等列為排除對象外,其餘皆需依法開罰,並可處1500元至6萬元罰鍰。
    環保局平日除派員於商圈、熱門景點、交通轉運站及校園學童接送等怠速熱點區域及時段進行怠速熄火勸導及查核工作外,另在台中市空氣品質不良預警發布時,稽查人員將以紅外線熱像測溫攝影機,直接查核車輛怠速情形並錄影紀錄,加強怠速車輛查核工作,呼籲市民一起反怠速,為維護空氣品質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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