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預算再提二追 議員砲轟龍團隊「傲慢」
中市府:依議會前次決議並經中央確認合法提送
106-06-22【太平洋日報】
台中市政府日前提送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3億7千多萬,市議會照單全收將召開臨時會審議。
市議員顏莉敏22日痛批市府傲慢不思反省,已經刪減的預算屢次提送,除了不尊重議會,也沒有任何分析報告或詳實

說明,這樣審議有什麼意義? 
市府則回應,這次所追加的預算包括iBike建置、太平霧輕軌捷運可行性評估等,都是市民殷切期待的建設,市府依照

議會前次決議「經中央確認為合法後,於下次會繼續審議」,盼議員支持預算 
顏莉敏表示,台中市政府今年度的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歲出增加35億5755萬元,其中竟有3.7億餘元是先前的年度本預

算中不合理而被議會刪除及市府自行調整刪除的預算科目,市府將這些刪除的科目「統包」,原封不動提送議會再審

議,又加上其中的多項科目有違反預算法第23條、第34條規定之虞,綜合「說明不清、不合法令、不尊重議會」等諸

多原因,議會正式決議刪除共4億4389萬8千元,而當中3.7億餘元的部分則函釋中央確認程序適法性,絕非指該筆預算

完全合理。

顏莉敏認為,預算既已刪除,中央雖函釋可再提送,但提案權在市府,沒提案自然就沒有審議的問題,若提案才會進

入先前政黨協商所決議的再審程序。
因此,關鍵點便在於這些被刪除的3.7億預算,市府又再次提案送審的理由是什麼?有沒有改進先前的缺失或不足之處

?有沒有要針對不尊重議會的言行有所道歉?但議會根本沒看到市府任何的說明及詳實的分析報告,更別說對議會道

歉,顏莉敏痛批,這就是台中市政府輕視民意機關的傲慢! 
顏莉敏語重心長表示,議員職責就是監督市政、為市民看緊荷包,這種已刪除及市府自行刪除的預算內容一而再、再

而三,沒有任何改進就草率提送議會,年中後恐怕又有第三次的追加,令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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