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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06-23-6
    市府交通局調查發現,台中市許多停車格周轉率過低,包括逢甲、公益、一中等商圈等熱門路段路邊停車格1位難求。市府積極改善停車秩序,迄今已新增機車停車格1萬6000格,汽車格增加1500格,交通局也全面檢討停車費率,市長林佳龍強調,這樣的革新,反而讓短時間停車的人減少支出,同時提高停車格周轉率,讓每一個格位都發揮最佳停車效益。
    市府交通局說,目前每小時20元的「一般費率」汽車停車格,約佔全市收費車格87.4%,平均每日周轉率約2次,使用效率低,也導致車輛久停現象普遍;而商業特別發達的區域,則採每半小時15元的差別費率,平均每日周轉率約4次,仍無法滿足大量停車需求,常有違規情形發生。為此,交通局全面檢討收費路段、費率及時段,希望提高車格周轉率,讓駕駛人更便利。
    市議員張廖乃綸、張瀞分、吳敏濟、范淞育、邱素貞、曾朝榮今(23)日議會總質詢時關心,交通局7月1日公告台中市許多路段停車格由差別費率調整為累進費率相關事宜。
    林市長表示,上任1年半以來,已新增機車停車格1萬6000格,汽車格增加1500格,而「新制讓想停車的人更能享受小確幸!」
    對於外界誤認採用「累進費率」就是漲價,林市長也強調,「這是一大誤解!」他解釋,原本採一般費率停車30分鐘內,需要20元,採累進費率後,則是免收費;停車30分鐘至1小時,差別費率需要30元,而累進費率反而降為20元。
    所以,如果駕駛僅是短暫停車,停車費不但不會增加,反而會減少,只有長時間占用停車位的駕駛,停車費用才會增加。此外,配合採用累進費率,將收費截止時間由晚間10時,提前至晚間8時,讓下班的民眾可以停車。
    他強調,特定商業區域常有塞車問題,市府基於公共利益,透過這樣的革新,不但提高停車格周轉率,讓想停車的人更方便停車。
    王義川局長表示,主要是針對停車率達80%以上、周轉率每日僅1至2次的高停車區需求商業區進行調整,當周轉率提高後,也間接活絡沿路商家經濟活動。
    交通局預計調整部分路段汽車停車格費率,以商圈周邊(如逢甲商圈、一中商圈、精明商圈、草悟道等)及台中市主要幹道(如漢口路、河南路、中清路、崇德路、北屯路、忠明路、黎明路、五權路、進化北路、惠中路、公益路、向上路、美村路等)為主,由於這些路段平均每小時停車數均高於收費停車位總數80%至100%,根據「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得調整費率、種類、時段。
    經調整後,累進費率格位數980格,佔全市收費車格4.58%,差別費率有5461格,佔25.52%。交通局王局長強調,全台中市累進格數主要都是在商業區,數量其實很少,希望透過費率調整,提高使用周轉率。
    根據交通局的大數據資料統計顯示,一般車格每日周轉率約2次,差別費率車格每日周轉率可提升至4次,累進費率車格每日周轉率可提升至7次。透過將一般費率調整為差別費率,或差別費率調整為累進費率等方式,可提高路邊車格每日周轉率,實質擴大停車空間,同時限縮路段停車月票停車範圍,減少路邊車格遭月票車久停的情形。
    此外,免費停車格也有周轉率過低,常遭久停的問題。一位住在東區東光園路的民眾,由於住家周邊停車格現階段免收費,許多車主將車長期停放不動,不論他晚上下班多晚才回家,都還是1位難求,若停在紅線區或人行道,則會被警察開單,讓他困擾不已,因此寫信向市長林佳龍反映,希望東光園路周邊停車格全部開始收費。交通局受理受將進一步研議可行性。
    交通局表示,公有停車場是公共造產物,每個市民均有公平使用權利,由於各停車場區位、特性不同,所實施的停車管理策略也不盡相同。但公共停車資源有限,當供給無法滿足快速成長的需求時,調整價格及限縮路邊月票停車範圍是必要措施之一,可藉此讓民眾的停車行為更合理,提高車格周轉率,讓公共停車資源更公平、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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