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1-03-1照片.jpg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  林佳龍向中央建議土地權移撥地方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5-11-03-1
    明年1月1日起台中市境內國立高中職將改隸市立,但由於校地仍屬國有,市長林佳龍今(3)日在行政院會中向中央建議,基於行政體制事權統一、管用合一原則,應修法讓土地管理權與所有權趨於一致。此外,對於現行無償撥用國有土地有收益繳庫的限制,將對後續社會住宅營運形成龐大成本,建議一併檢討,增加社會住宅成功的機會。各部會對此建議均正面回應,行政院長林全也裁示由相關部會參納研議。
    行政院今日召開第3521次會議,會中討論閒置國有土地及公共設施活化利用情形。林佳龍指出,中部地區特別多學產地,過去給予建商設定30年、50年地上權,以收取租金為考量,但目前有許多地段非常好,但尚未設定地上權的學產地,尤其現代都市生活,市民需要簡易的運動設施,如棒球場、籃球場等,建議教育部能積極活化,以市民的健康與幸福為導向,提升使用率。
    台中市明年1月1日起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林佳龍表示,目前原經管的土地仍屬國有,導致土地所有權及管理權不一,對於學校發展上將產生不確定性,由於過去省立高中職改隸成為國立時,土地權屬由省府一併移撥給中央,現在由國立改隸市立,基於行政體制事權統一、管用合一原則,建議財政部研議修法,讓土地管理權與所有權趨於一致。
    林佳龍也指出,過去省府土地在精省之後,歸屬於國有財產署,例如位於原縣區的一些省府宿舍,現在為6都直轄市制度,建議省府所有土地無償撥用市府,由地方政府主導規劃利用,更能滿足地方需求。
    另外,台中市政府推動「4年興辦5千戶 、8年興辦1萬戶社會住宅」政策,林佳龍感謝中央大力支持,他指出,目前台中市所推動的社會住宅,有些是國有土地無償撥用,有些是租用,由於今年全國公告地價上漲,提高社會住宅的土地租用成本,將影響廠商投資及合作意願,建議中央應研議因應公告地價調整研議相關配套。對於無償撥用國有土地,衍生收益需繳庫的限制,對社會住宅營運形成龐大的成本,也建議一併檢討,以增加社會住宅興辦成功機會。
    林佳龍也提出,住宅法修法時,下修國有土地租用的租金率及融資利率,同時在興辦社會住宅融資時,得無須提供擔保品的可能性。
    對於林市長各項建議,獲得中央各部會正面回應,行政院林院長也裁示納入研議外,並表示閒置公共設施不但是資源浪費,也造成人民負面觀感,像閒置校舍部分,請教育部、衛生福利部與地方政府合力檢討,轉型作為長照、托嬰等社會福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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