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質詢校長遴選公平性     教育局長:摒棄「萬年校長」、為學校、學生把關選擇最適任校長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4-11-03-3
    有部分市議員今(3)日在議會質疑校長遴選不公,教育局長顏慶祥表示,校長遴選是在幫學校找合適的校長,並非幫校長找工作;因此,市府要幫學校與孩子把關,不應有「萬年校長」;而當校長出缺時都會由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等組成遴選委員會,過程與內容都不公開,委員依照學校特性,選擇最適任的校長。
    市議員李中、楊正中、陳政顯今(3)日在市議會業務質詢中,關心今年校長遴選的公平性;教育局長顏慶祥強調,校長遴選是在幫學校找合適的校長,並非幫校長找工作,因此市府要幫學校與孩子把關,不應有「萬年校長」。而當校長前往他校參與校長遴選時,原任學校即會將原校長職務開缺,讓其他有志領導該校的人,都可以參加遴選,以活絡人才任用,這是各縣市普遍的做法;若原任校長參與他校遴選時落選,最差的狀況就是回復教師原職,來年若有其他學校校長開缺,仍能前往參與遴選。
    顏局長也說,國中小與高中校長遴選委員會由行政人員、專家學者、教育團體、家長團體、社會公正人士、學校代表與教師代表組成,人數為13至15人,遴選過程與內容都不公開,並採用共識決,讓候選校長可以盡情說明帶領學校的願景,委員也會依據學校的特性,選擇出最適任的校長。
    楊正中表示,為何東峰國中校長參加他校遴選,落選後卻可回任,而四張犁國中的校長卻須退休?
    顏局長解釋,蔡校長已擔任6年校長職務,今年參與忠明高中、西苑高中的校長遴選,市府也因此開缺遴選新的東峰國中校長,然而蔡校長遴選兩間高中皆落選,因此又回到東峰國中參加校長遴選獲得委員認可,才能回任東峰國中校長。
    他也說,依據國民教育法第9條規定,國中小應設校長1人,任期1任為4年,並得在同校連任1次,蔡校長已在東峰國中擔任6年校長,因此雖然他是通過遴選又回任,但他的任期僅剩下2年。
    副市長潘文忠也說,公平與一致性是他在教育界30年最大的堅持,要讓台中市的校長都盡心辦學一定要落實,校長遴選完全由專業的遴選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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