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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提醒預購訂房要注意 載明日期有保障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4-01-21-7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臺中市府消保官連續4天不定時至「2015臺中國際觀光旅遊展」抽查參展廠商所販售的住宿券及餐券,查獲廣宥佳開發有限公司受託代銷的宮賞藝術大飯店禮券(面額新台幣500元)採同業互保,經高雄市府查明後告知與規定不符,且業者之後改以訂房預購單方式銷售,多項不符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消保官分別命令業者將商品立即下架並依規改正。
臺中國際觀光旅遊展前(19)日閉幕,市府法制局長陳朝建昨(21)日表示,首日查抽結果發現由廣宥佳開發有限公司代銷的宮賞藝術大飯店禮券,部分未記載履約保證,部分雖已與高雄元威精緻旅館及聖淘沙精緻旅館相互連帶保證,但負保證責任的2家旅館未達市佔率5%,履約保證未符法規規定,消保官已令其商品下架,不得販售。
後來,廣宥佳開發有限公司改以訂房預購單,收取訂金1000元,另贈送2張面額500元住宿禮券;法制局陳局長表示,有混淆消費者誤以為是購買禮券之虞,且廣宥佳行銷時,告知消費者於訂單上先暫填入住日期(可能與實際入住日不同),也未確定房型、房價及提供服務的內容(例如:早午餐提供方式),顯然並未提供充份的消費資訊,容易發生消費糾紛。
另業者所收取的1000元訂金,已逾最低房型價格的30%,也與「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不符,消保官一併請業者改正。
陳朝建局長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該訂購券,宜先向宮賞藝術大飯店確定欲入住日期有無房間,以免影響權益;消保官室主任康馨壬也提醒,消費者如於展覽結束後,對禮券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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