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程序委員會決議 市府增列財政、捷運綠線2項專案報告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4-01-12-3
臺中市議會昨(12)日舉行第2屆程序委員會第1次會議,討論第1次臨時會議事日程表,市長林佳龍也出席參加,會中審定臨時會自1月21至30日召開,議員則建議1月23、26日由市府針對財政改善、捷運綠線提出專案報告。
臨時會日程原先的安排,是1月23日由林市長提出對臺中市的願景報告,1月26日則提出BRT建置案未來處置方向報告。
黃錫嘉議員表示,雖然現在市府總負債約600多億元,但加上隱形負債等,共有900多億元,要求1月23日除臺中市願景報告,再增列財政改善專案報告。
他也說,今天林市長召開重大記者會,宣布捷運綠線原定2020年才能通車,但提早至2018年試營運;但捷運還有很多問題須改善,包括工程發包多次流標等,因此建議1月26日報告改為「市長如何處置BRT與捷運綠線建置案專案報告」。
何敏誠議員則認為,應讓大家先了解市政,之後再做專案報告,先知道過去問題所在再報告才有意義,建議1月23日改成市政總體檢報告,1月26日把BRT建置案未來處置方向報告加上市長對臺中的願景報告,甚至總體檢也一併報告,這樣就能讓臺中市民對未來有一個輪廓,知道林市長將帶領臺中往什麼方向走。
林士昌議長則說,黃議員提出23日的財政報告與26日的捷運報告也很重要,那是聽林市長的所有作為,也是讓大家瞭解林市長之後為臺中市所做的付出。
委員會中也決議市府提案皆納入議程,提案包括文化局「財團法人臺中市文化建設基金會」、「財團法人臺中市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財團法人台中市文教基金會」104年度預算書、民政局修正「臺中市公立殯葬設施回饋地方自治條例」草案等13項提案。
楊正中議員建議,文化局提的基金會104年預算書應於去年審預算的時間就提出。
文化局副局長曾能汀解釋,文化局所轄3個基金會的預算,根據預算法規定,政府補助超過50%的財團法人須送立法機關審議,因為牽涉中央補助款問題,現在才能提出預算書。
- Jan 12 Mon 2015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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