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會初審通過 石虎保育有譜
109-06-11-06
台中市農業局第三度送審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初審過關。將於下月9日送議會二、三讀討論,可望首創6都,依法有據保育石虎。
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採納民進黨團提案版,針對保育團體「暫緩審議」的要求有所保留,審查委員認為所有法案須與時俱進,因而也決議採每三年通盤檢討一次。
農業局此次提出的「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條文計有八條,與舊版相較,刪除石虎保育基金,新增「山坡地開發應考量石虎友善環境之營造」。審議前,列席的提案人之一王立任以法案仍有欠缺,提議暫緩審議,法規委員會則以兩案併案審理逐條審議,並納入民進黨版工程諮詢條文,石虎熱區則由農業局公告制定。
王立任質疑,既然友善環境耕作規範不使用化學農藥,為何條文規定須符合農藥安全檢出規範?農業局長蔡精強表示,為要獎勵農民必須制定標準,「必須要零檢出。」因此該條改為「符合農藥安全『零』檢出規範。」
針對條例中「民政局督導石虎熱區之守望相助隊,協助通報石虎救傷及民眾獵捕之行為。
」王立任認為,除了守望相助隊,民政局其他單位也應該協助石虎救傷,「觀光局的權屬也應增加,『建設觀光設施時應考量石虎保育之需求,避免危害石虎生存環境』。
」蔡精強對此都全盤接受。
關於農業局刪除了舊版條例中「石虎保育基金」的規劃,引來江肇國不滿,堅持應該成立專款專用的保育基金,才會有經費來源;蔡精強認為,政府對於基金的規範較為嚴格。
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依規定不能用既有預算來成立基金,且政府也不能主動來勸募,只能被動地接受捐款。
召委謝明源建議,可用附帶意見說明,請農業局成立保育基金的收支運用管理辦法,如大家擔心保育委員會權力太大,之後設置要點也會再送法規委員會審查,在獲得在場委員同意後,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得以初審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