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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之適用範圍及所得查詢管道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9-01-06-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6)日表示,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財政部持續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108年度所得適用免填發憑單之範圍,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09年2月5日以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的108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二、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三、扣繳、免扣繳或股利資料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或分離課稅憑單。
臺中分局進一步說明,實施各式憑單免填發方案後,納稅義務人取得憑單資料之管道如下:一、以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金融憑證透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軟體於網路查詢。二、向稽徵機關臨櫃查詢。
三、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可參考國稅局寄發的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所列所得資料。四、以稽徵機關核發的查詢碼、稅額試算通知書列印的查詢碼或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及密碼」透過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的查詢碼,加上身分證統一編號、戶號及出生年月日,透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軟體於網路查詢。五、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填發憑單。
有關「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作業」相關資訊可至中區國稅局網站扣繳申報專區查詢,如尚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臺中分局將竭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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