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議員告廚餘桶採購案  前市府官員:依法辦理
108-05-30-014【太平洋日報】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質疑前中市府大量採購廚餘桶涉嫌圖利,(30)日按鈴控告前台中市長林佳龍及多位官員;前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採購符合法令,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李中表示,市售廚餘回收桶有附濾網單價僅80元,李中議員表示,前市府環保局卻支付高達382萬元設計費,而所設計的「綠圓寶」生廚餘桶不僅無一般廚餘桶的濾網設計、桶身材質偏軟易變形、桶蓋無法與桶身密合,且一次發包97萬餘個,單價平均近103元,較市價高出甚多。
    李中強調,一般市價約略為出廠價之4到5倍,環保局大量製作97萬個無濾網的簡易塑膠桶,其出廠價理應較一般市售廚餘回收桶價格更低,但標案的決標金額高達9,950萬竟比市價還要高,明顯不合常理。
    李中認為,林佳龍當時擔任台中市長對該採購案有實質影響力,白智榮局長承市長之命綜理台中市環保局局務,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員工,他質疑商文麟、萬滋澤、吳婉玲、黃士峰等環保局人員受市長、局長的指揮監督,辦理該採購案相關事務,未善盡全體市民之託付,不法圖利特定得標廠商,除構成刑法背信罪也涉及圖利罪,為維護市民權益,因而按鈴申告林佳龍與白智榮等人,盼司法單位迅速偵察起訴,以懲不法。
    台中市前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廚餘桶採購作業符合法令規定,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相信環保局的公務人員奉公守法,經得起法律檢驗。
    白智榮說,民意代表雖然有言論免責權,但也要善盡查證的責任,任意不實的指控,除抹煞基層人員的辛勞、打擊機關士氣,也損害立意良好的環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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