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選委會:請攜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至指定投票所投票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11-09-1
    台中市第3屆市長、市議員、里長及和平區第2屆區長、區民代表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訂於今年11月24日(星期六)投票,台中市選舉委員會提醒,當日請投票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投票所投票。
    民政局(9)日表示,投票當日,全國各戶政事務所暫停受理各項戶籍服務,若國民身分證有申辦、登記異動等情形之民眾,請務必提前至戶政事務所洽辦。如國民身分證遺失,請本人儘早攜帶戶口名簿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最近2年內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規費200元,親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補領事宜,以免影響投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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