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愛心卡只宣傳未配套 市民看得到、吃不到?
107-08-29-014【太平洋日報】
台中市政府七月推敬老愛心卡2.0政策,65歲以上老人看病、搭計程車享優惠;市議員黃馨慧(29)日質詢表示,近期接獲許多老人家抱怨,市府宣稱敬老愛心卡可以看病搭車,但看病使用範圍僅限各區衛生所,這項全國首創服務很「落漆」,根本是「看的到、吃不到」!
黃馨慧說,民眾反應林佳龍市長以「排富」為理由、砍掉老人健保補助,改敬老愛心卡2.0政策,宣稱持卡可以看病及搭計程車,還廣發文宣、散佈好康消息,但經詢問後發現,7月16日開始只有各區衛生所看病可以折抵部分負擔及掛號費,經常看病的診所或醫院目前均未配合該政策。
對於沒有實現的政策,大肆宣傳誤導民眾,是否如同「和一人公司、簽海水採礦MOU」有誇大之嫌?
黃馨慧質疑,具特殊身分的榮民、中低收入戶,可以減免或全免掛號費,使用了敬老愛心卡是否反變成要付費?且衛生所若沒有高齡者以往病歷,如何對症下藥?
黃馨慧指衛生局代理局長曾說,今後要養成一個習慣,把健保卡跟敬老愛心卡放在一起,這樣就會便利多了,但她認為,市民皮包一下多出2張塑膠卡片,既不環保、又容易忘記攜帶或使用,根據愛心卡使用規定、若忘記帶卡,沒辦法事後「補卡」、「補扣點數」,如何提升愛心敬老卡使用率,落實政府美意?
黃馨慧表示,使用敬老愛心卡搭計程車,到底可以部份或全額扣抵?計程車以每日現金收入維生,若配合該政策、卻要數個月,且經向市府層層審核後拿到現金,要如何養家活口?社會局長呂建德回答「不知道,這是交通局負責」。
黃馨慧說,敬老愛心卡相關使用細節,至今看不到市府具體說明、或擬訂政策規定,民眾使用發生問題,損及權益,要由誰負責?年底選舉結束後,市府若以「滾動式」檢討理由,便可隨意刪減政策內容、甚至喊停,已簽約的診所或車行如何保障權益?因此,她當場要求社會局長呂建德擬訂自治條例,以確保市民權益。
- Aug 29 Wed 2018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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