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13歲至18歲發展遲緩兒童交通及療育費將取消傳聞
社會局:市府並無取消 弱勢療育補助提升至4千元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7-08-29-013
針對外界近日誤傳台中市政府將取消13歲至18歲弱勢兒少療育及交通費補助,市議員陳淑華、翁美春、邱素貞、蕭隆澤(29)日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取消遲緩兒交通補助只省下5百萬元經費,光是市府在各區辦理說明會,經費都不止這些,而且以前有補助,現在卻要取消。議員批,難道要為了省經費,卻讓這些弱勢家庭來罵市長。
市府社會局長呂建德澄清表示,市府並無取消,而且將補助提升至4千元,為了照顧弱勢家庭,讓孩子有平等的機會受到照顧,市府針對13至18歲的發展遲緩的孩子,僅需檢附重大傷病卡或低收入戶證明即可申請補助。
陳淑華指出,遲緩兒的父母需要以更多的心血、時間陪伴、教導他們。而這非常弱勢的一群,但是最近有13歲至18歲遲緩兒家長反映,市府將取消遲緩兒的交通補助。是否真有此事?為什麼以前有,現在卻要取消?
呂建德局長表示,對於遲緩兒的交通補助,中央補助一千元,台中再加碼補助三千元,但是依照相關的規定,遲緩兒補助只能到13歲,因此取消13至18歲遲緩兒的交通補助僅於研議階段。
陳淑華接著詢問,取消交通補助,市府到底可以省下多少經費?呂建德回應,5百萬元。她認為,光是市府在各區辦理的座談會,經費都不只有這些。政府辦理社會救助,應該要用更體貼的心理去面對弱勢族群,遲緩兒的家長,更需要市府支持的力量。但是市府卻將遲緩兒補助取消,為了5百萬元卻讓這些弱勢家庭來罵市長,造成少數弱勢家庭的民怨,合理嗎?
陳淑華說,施政首重人民的感受。市府應該深刻檢討,在政策面上、執行面上多一些體貼,讓民眾感受政府的真誠,給遲緩兒多一些溫度。
翁美春肯定社會局表示,有位媽媽長期低收入戶,女兒大四的學費補助卻未被審核通過,經過社會局協助後,才繳清學費,社會局確實有在做事。
邱素貞指出,市府在托老一條龍,以及托育一條龍政策都做得很好,既然是遲緩兒,而且還未成年,應不用考慮,繼續補助;況且,對於市府每年近2千億元預算而言,也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蕭隆澤表示,市府應該要將心比心,遲緩兒這三個字,就已很明確了,還要考慮什麼,都應該給予補助。
呂建德表示,對於0至6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時的交通及療育補助,中央規定補助3千元至6歲,市府不但沒取消,除加碼補助1千元至4千,還放寬年齡至18歲,補助金額不變。
社會局說明,發展遲緩兒童係指為0至6歲的孩子,市府為照顧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或經身心障礙需求評估有療育需求之7至12歲的孩子,提供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如13至18歲的孩子仍有療育需求,僅需檢附重大傷病卡或低收入戶證明即可申請補助,未來市府將持續提供18歲以下符合「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計畫」扶助對象相關療育補助。
社會局也指出,該項計畫除了提供療育費用補助外,亦針對低收、中低收、弱勢兒少等提供全民健康保險費、醫療及住院等費用補助,今年所需總經費約3,300萬元,約有1,200位兒少受惠。
陳政顯表示,北區英才婦幼館規劃作為親子館,現在試營運中,出現電力供應問題。
呂建德表示,市府推動「一區一親子館」政策,規劃將原北區英才婦幼館作為親子館,由於原本場地就有設備及管線老舊的情形,導致發生跳電情形,已調整及更換總開關,目前親子區進行試營運中,將持續測試用電穩定並改善機電設備,期盼10月底正式開幕後,提供市民安全舒適的親子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