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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聽證會流會  議員道歉表遺憾 
107-08-16-011
    針對台中市議會日前召開「性別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聽證會流會事件,市議員黃馨慧表示,舉辦聽證會目的,在於邀請各界一起商討攸關下一代性平教育的重要議題,且聽證會全程公開透明,對於會場紛亂而宣布結束會議,甚感遺憾;她會記取這次寶貴經驗,在會議主持的技巧上更加周妥,讓參與者能夠順利發聲。
    黃馨慧指出,根據「台中市議會聽證會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聽證會應以公開方式進行,並邀請大眾傳播業者旁聽。但有公益上之必要或對當事人利益有重大損害者,主辦委員會得依申請或依職權決定全部或局部不公開」,日前的公聽會,除開放旁聽外,現場也錄音錄影,全程公開透明,並無任何隱匿或黑箱之意。網路直播雖蔚為風尚、雖有即時性,但在中央和地方目前相關的會議規定中,並未納入規範,也非列入舉辦會議的必備要件之一。
    黃馨慧說,關於第689號釋憲案確立了公民記者的採訪權,但這樣的解釋略為斷章取義與過於簡化。所謂的釋憲,起於因個案的見解不同,相關當事者經由一定的程序向憲法法庭提請釋憲,大法官在2011年7月29日做出釋字第689號解釋,「記者跟追採訪新聞,仍應受「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處3000元以下罰鍰』的限制」,等於宣告該法條並不違憲。一旦受訪者或警察認定跟追採訪目的與公益無關,記者仍應受罰。
    黃馨慧表示,日前聽證會上的直播與否爭議,與釋憲案的內容差異甚大,當日的裁示,並未違憲。但,不論對性平教育或教材規劃所持意見為何,相信民眾一定希望營造一個友善的教育環境,讓下一代能夠學會彼此尊重,包容彼此的差異、健康的成長。
    黃馨慧認為,目前教育環境確實存在霸凌現象,不只因為性別特徵,包括外型、學業等各種因素,都可能因一時間的思慮不周,造成言語上甚至身體的霸凌,不論是教育第一線的老師,或是家長們,甚至是同儕之間,都應該戒慎面對,努力化解這樣的現象。
    她表示對於日前聽證會的各界建言,若有不足之處會虛心檢討改進,也請大家一起努力,落實真正的人權和性平教育,讓下一代能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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