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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28-6照片.jpg提升乘車安全  中市持續督促遊覽車業者落實安全管理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6-11-28-6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年8月12日頒訂實施遊覽車客運業安全考核作業要點,督促業者對所屬駕駛人、車輛、公司營運狀態建立安全管理機制。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列管遊覽車共160家、車輛數2,925輛,105年度無A1(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案件,今年則透過公司治理、駕駛人優化、車輛智慧化、行程資訊揭露等4大面向全面治理,強化事故防制及安全管理,依計畫預計考核215家次,11月底將完成95%。台中市副市長林陵三也要求市府相關單位,全力協助監理所落實執行遊覽車管理工作,維護行車及旅客乘車安全。
    市府交通局今(28)日於市政大樓舉行道安會報,由副市長林陵三主持,聽取台中區監理所「遊覽車事故防制暨安全管理精進作為」專案報告,說明遊覽車客運業安全管理查核作業規定,以及公司治理、駕駛人優化、車輛智慧化、行程資訊揭露等面向治理情形。
    台中區監理所表示,「遊覽車客運業安全管理查核作業規定」是以不預警及採分級分群方式對不同業者訂定查核強度,並訂定事前資料篩選方式針對重點對象進行查核,以及明確規範各區監理所對業者查核重點及違規處置作為,希望主動輔導業者建立備查資料,並熟悉考核方式,也進一步保障乘客安全。
    從公司治理、駕駛人優化、車輛智慧化、行程資訊揭露等面向落實執行作業規定,包括建立常態性聯合稽查專案;針對重大違規及駕駛行為不佳等,執行駕駛專案調訓,今年共開設8班、調訓406人;補助業者建置GPS監控資訊系統設備,以大數據分析並輔以燈號顯示人、車、業預警系統;揭露旅行業國內旅遊產品的遊程資訊,使消費者在資訊透明化情況下得自主選擇與合理正確消費。
    台中區監理所指出,針對評鑑缺失者,加強督導及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善者,依公路法第47條裁處;另建立預警機制,每月定期確認所轄遊覽車業者的營運管理、服務品質,檢視所轄業者上個月違規情形,派員至公司進行查核分數低於80分之業者,並告知違規明細及輔導改善。
    此外,監理所也加強稽查營業車輛、駕駛人,今年7月至9月共查核5233輛,舉發49輛,包括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紀錄資料、胎紋不足等違規態樣,已當場要求業者禁止行駛,並應立即改善或替換車輛,以確保乘車民眾安全。
    交通局表示,為鼓勵及引導業者建立道安品牌形象,公路總局定期委託專業機構辦理遊覽車業者評鑑作業並公告評鑑成績,引導消費者承租選擇,並從消費市場發揮促使遊覽車業提升服務品質及行車安全之效果。民眾查詢評鑑成績可上:公路總局監理服務網(www.mvdis.gov.tw)查詢。
    道安顧問盧勇誌表示,有鑑於今年2月發生蝶戀花武陵農場賞櫻車於國道翻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意外,而超速、疲勞駕駛是造成車禍的原因,建議加強督導業者裝設行車紀錄器,並要求依規定落實使用,此外,疲勞駕駛部分,則要全面加強管理工時。
    林副市長表示,台中市一向重視行的安全,他要求市府相關單位全力協助監理所落實執行管理遊覽車,包括勞工局配合協助辦理勞動條件查核,以及教育小組、宣導小組協助加強宣導,藉此增加民眾選用遊覽車參考依據,並針對大眾運輸工具的超速問題、司機精神狀態等行車狀況加強稽查取締,以確保行車及旅客乘車安全。
    【照片圖文】林副市長主持道安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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