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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廢BRT幫前朝收拾爛攤? 
議員:綠完全執政完全負責
106-07-16【太平洋日報】
中市府以BRT匆促上路為由作廢BRT,卻面臨機電廠商申請法院仲裁,有可能付出鉅額違約賠償;交通局長王義川認為「前朝未驗收就上路,無法達到應有實質標準,才轉型為優化公車,解決前朝遺留問題」。
台中市議會「作廢BRT調查小組」召集人黃馨慧表示,林佳龍市長為了興建捷運藍線,而以行政權作廢BRT,既然執政就該全權負責,否則就是管理無能。

黃馨慧表示,市長林佳龍上任2天,跑去誤以為是BRT主行控中心的備援中心,想體驗國際級水準,卻因為無法和BRT司機通話,痛批BRT是「一場兒戲、一場騙局」,利用體檢小組黑箱作業,於104年7月8日作廢BRT轉型為優化公車。
市府如此倉促作廢重大交通建設,留下的後遺症包括機電、土木興建工程遲遲無法驗收,BRT雙節公車拔牌閒置在拖吊場。
交通局長王義川忙著和廠商協議變更合約、溝通變更設計,她質疑到底是幫前朝收拾爛攤子,還是幫林佳龍擦屁股善後?
王義川表示,前市府規劃的BRT由於未驗收即倉促上路,加上台灣大道交通狀況無法滿足優先路權的需求,BRT無法達到應有的實質標準,還引發廣大民怨。

黃馨慧指出,王局長口中的BRT「未完成驗收就啟用」,比對捷運綠線,同樣明年也將要辦理試營運2年,改善實際操作設備時所產生的缺失,才能將捷運綠線土建、機電軟硬體調整到最完美地步,預計2020年待市府驗收後,才會正式通車。
但為何BRT與捷運綠線試營運流程有二套標準、二種先後順序,王義川自栩為交通專家學者會不清楚箇中原委嗎?

黃馨慧又表示,政府從規劃到興建,絕對不是一、二個月後就能動工,都需要經過幾年的時間,耗費公帑數十億元,執政者要選擇作廢重大工程,事前就要有充分理由與配套措施,都只以「幫前朝收爛攤子」來搪塞,浪費幾十億元,再違約賠款幾億元,政府就可以肆無忌憚的浪費,讓全民買單嗎?

黃馨慧說,若前朝工程有瑕疵,林市長沒能力改善一定要作廢,就是市長管理無能。
不然中央政府編列前瞻計劃8800億,縣市首長都可以隨便用行政權作廢,另外興建自己喜歡、規劃的建設,或是等重大軌道建設興建完成卻沒錢維護管理、任意閒置當「蚊子捷運」,再要求中央政府全部接手嗎?

黃馨慧強調,交通局強調一切依廠商合約辦理,若果真如此,有任何施工缺失就應該先進行改善,若不達標準可以扣工程款,最後還可以依照施工瑕疵程度解約,怎會直接作廢BRT?若非林佳龍態度強硬,在機電工程尚未驗收前就匆促作廢BRT,導致後續工程無法繼續施工、完工驗收,廠商怎會選擇最後一步向法院申請仲裁呢?前朝BRT承辦有疏失立即懲處,沒有疏失就不要再推責給他人,請林佳龍勇於負責,既然完全執政就要完全負責,否則明年就換市長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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