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廳舍公安可展延 私人建物斬立決?
106-06-08
台中市今年多達5、6千建築物須依規定申報公共安全檢查,市議員陳政顯8日質詢市府都發局,同屬列管的台中市政府18處廳舍建物卻未如期完成公安申報,形同讓市長林佳龍身處危樓,主管單位除了失職,他質疑難道州官放火理直氣壯,百姓點燈就「斬立決」? 
陳政顯指出,公有建築物大多屬於辦公廳舍或文教類使用,他根據都發局提供的資料發現自104年12月至今年6月,台中市政府所屬建物工安申報,竟有18件至今申請展延,如私有建物早就因逾期申報被多次處罰。

陳政顯進一步主管市府辦公廳舍的秘書處,到底有多少申請展延案件?秘書處長李如芳答包含台中州廳、新市政大樓、陽明市政大樓都有,陳則責怪都發局長王俊傑資料提供不完整,王局長表示台中市列管的5、6千建築物須依規定申報公共安全檢查,相關資料是個大數據,對議員所需資料疏漏之處感到抱歉;他再問民政局長蔡世寅,台中市各殯葬所是否已全部申報,蔡世寅則表示需要詳察。

陳政顯則表示,市府對於列管未申報公安的建物貼有危樓標示,他要求都發局王局長陪同將迄今展延申報的18處公家建物也應比照辦理;市長林佳龍則打圓場責成都發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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