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肯定公寓大廈外牆修繕工程補助  市府將視申請情形調整預算金額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06-08-5
    為改善台中市容景觀,市府今年編列1500萬元預算補助公寓大廈進行外牆修繕工程,每案補助額度上限為1000萬元,以不超過總經費45%為原則,符合條件民眾皆可依規申請。
    市議員王立任今(8)日於市議會肯定台中市補助老屋立面「拉皮」工程(即老舊建築物外牆修繕),但補助額度上限設為1000萬元,且總經費僅1500萬元,對市容幫助有限。
    都市發展局表示,設置補助額度1000萬元上限,能擴大整體的照顧層面,經費額度不足的部分,則將視實際申請情形調整明年相關預算。
    依據都市發展局規定,拉皮補助申請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或全數所有權人同意,且須同意拆除與整理建築物立面鐵窗、外掛式冷氣、管線、外推陽台及廣告招牌等違規施作;目前符合條件且有意願公寓大廈並不多,將再視今年度申請情形調整明年補助額度。
    老舊建築物外牆修繕可依「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實施辦法」及「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要點」申請預算補助,市府今年共編列1500萬元預算,符合條件民眾皆可依規申請。
    申請者須於公告受理期間以計畫書、土地及合法建物證明文件、同意書(公寓大廈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即可)提出申請,經審查小組核准通過擇優並決定其補助額度。

arrow
arrow

    蕭伯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