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標案出版社「每投必中」 台中版日創社?
106-06-03【太平洋日報】
女作家輕生一案,補教名師陳星疑似涉入此案,更被立委控訴其公司「日創社」,疑似涉嫌收買特定標案評審委員,數年內標得政府標案3億元以上,廉政署為此已展開追查。
而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標案,廠商「每投必中」,市議員黃馨慧踢爆內情不單純,彷彿是「日創社」案翻版;文化局澄清標案皆依「採購法」辦理,但關於王志誠局長與出版公司的「好關係」,迄今未能明確交代,本報專訪黃馨慧議員(見圖,記者曾志維攝。
以下簡稱黃),釐清事項。

問: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質疑,小資本額的日創社,也能夠數年標得政府的大型標案?同樣的疑點,議員上月17日質詢資本額250萬的遠景出版,可在近兩年共搶下文化局20件標案、得標率100%,獲利達4千多萬元,有何依據? 
黃答: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揭發的日創社文化事業公司,資本額還有五百萬元、員工10人的小公司,竟年年拿到政府二、三千萬元標案,就已經讓林立委質疑這些標案的內情恐不單純。
而台中文化局標案,遠景這家從未參與過台中市政府標案的廠商,且是多次幫文化局長王志誠(筆名路寒袖)編印作品的出版社。
在王志誠上任台中市政府文化局長後,於105年11月以前、已拿到10件標案、獲利2253萬元。
甚至,經本人在議會質詢後「廠商關係」問題後,該公司再拿下3案,得標金額600萬元。

遠景的另一分身,登記地址同樣都在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的「晴光文化公司」,這家一樣也從未參與過政府標案,沒有實際績效,可以拿下文化局6個標案。
遠景這把「小麗飛刀」,一分為三,再成立另一家「飛頁文創公司」,第一次出手又拿下文化局400萬元的標案。

遠景「小麗飛刀」,「飛刀既出,例不虛發」,命中率百分百,遠景出版兩年多來共獲得文化局13案,共3353萬元;晴光公司獲得6案,共576萬元。
飛頁獲得1案,共400萬元。
王局長的「路友友」遠景,晴光,飛頁文創三家公司共得標金額4330萬元。
台灣出版業的不景氣,在遠景身上似乎看不到。

尤其這20個標案中有14案採限制性招標,資本額僅250萬的遠景,多次擊敗時報、聯經、大塊、五南圖書等資本額上千萬、上億元的強手搶下標案,更啟人疑竇。
市府預算公帑每一分錢都是納稅人「民脂民膏」,王局長一句「一切合法」並不代表什麼,畢竟,若行政機關自己說合法,全台司法機關都可以關門解編了,不是嗎? 
問:議員在去年11月11日質詢王志誠局長,為何從未參與過台中市政府標案的廠商,多次幫路寒袖編印作品的遠景出版,在其上任後拿到10件標案,獲利高達2千多萬元,當時王回應是「有關招標事宜,他並未介入,也不是評審委員」,為何要針對遠景出版與王的關係再次追究? 
黃答:貴報讀者有興趣,可以去看一本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編印的《捷運、幸福、海洋詩專輯》,版權頁上寫著「發行人王志誠」、「主編路寒袖」、「執行編輯葉麗晴」、「攝影又是路寒袖」,好像在演連續劇,一人分飾三角,文化局長一下子是王志誠,一下子又變成路寒袖,遠景出版的老闆葉麗晴還當執行編輯,我很好奇王局長的分身術,別的局長忙到「分身乏術」,王志誠卻是忙到分身當出版品的發行人、主編兼攝影,真的很厲害。

再者,對照台中市文化局過去發行的出版品,發行人是胡志強,文化局長葉樹姍掛總編輯,實際的編輯工作,多半是由委外廠商找人來掛主編。
真的找不到有像文化局長王志誠這麼敢,用公帑、用政府資源來行銷自己、圖利自己(的筆名路寒袖)。

政府砸大錢委託廠商編印書籍,王局長月領高薪卻是花時間幫廠商做事?那何必委外呢?文化局每件標案都是公帑支付、既然王局長這麼喜歡編書當作家,大可放棄局長職務,找家出版社任職。
像政務官這種公私不分的做法,身為民意代表,幫民眾納稅錢嚴格監督行政機關是天職,否則,日後誰想繳稅給政府呢? 
問:議員質詢曾指出,文化局去年的回應稿宣稱「評委都是府內熟悉編輯出版人員及外聘專家組成,皆具專業背景」,對此是否接受? 
黃答:完全不接受,文化局長口口聲聲宣稱以專業掛帥,絕無私相授受。
但根據掌握的確切證據資料,文化局弊端與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揭發的標案類似、形同「日創社」台中翻版。
光是評委與得標廠商有密切關係,恐已涉嫌違反了採購法第14條利益衝突未迴避。
機關首長找友好者來投標、甚至圍標、量身打造標案給「路友友」,如此一來,其他循規蹈矩來台中投標的廠商會怎麼想?外界將會質疑台中市政府的公正性,對台中市府的名譽傷害很大。

市長林佳龍能否兌現「政治工作者及公務員應視清廉為第二生命」,此次議會定期大會,針對市府標案,已揭發的多起弊案,呼籲政風、檢調單位要好好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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