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鬥雞賭博     動保處:涉違反動保法及賭博罪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5-02-17-2
    日前市府警察局在豐原山區破獲一鬥雞賭場;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17日表示,鬥雞賭博行為不僅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罰鍰,同時也觸犯刑法賭博罪。如民眾發現類似情形,請向警方或動保處通報。
    動物保護法第10條規定,不得以直接、間接賭博、營業、宣傳、娛樂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間或人與動物間之搏鬥,違反者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日前在豐原山區破獲的鬥雞賭場,警方已逮捕負責人及賭客40名,全案將依賭博罪、違反動物保護法等規定移送法辦。
    動保處表示,鬥雞不僅殘忍,更違反法令,民眾若發現有類似利用動物進行賭博或搏鬥,請向警方或動保處通報,以杜絕不法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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