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廢騎樓停放機車公告    警察局長:維持一貫取締標準、與過去相較並未增加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104-11-10-1
    台中市府交通局10月30日廢止騎樓可停放機車的公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回歸全國一致的法律標準;警察局長蔡義猛表示,警察局執法上並未因此有任何改變,自10月31日至11月8日止,取締機車違停共舉發4,393件,與過去相較並未增加。
    市議員邱素員議員今(10)日市議會業務質詢指出,台中市目前機車停車格數7萬5千格,停車位置嚴重不足,但交通局上月底突發公文,廢止台中市騎樓與緣石人行道可停機車的公告,建議警察局在配套措施未完備下,以宣導代替開單。
    蔡局長表示,自10月31日至11月8日止,取締機車違停共舉發4, 393件,與過去相較,並無增加情形,警察局並沒有因為交通局的公告,執法上有任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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