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碼鼓勵農民2期改種其他作物 市府推出「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配套獎勵措施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行政院農委會去年起不再收購再生稻,台中市府今年起也配合中央不再補助再生稻,但為鼓勵農民改種其他適當作物,推出全國最優的「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配套獎勵措施,鼓勵農地活化、種植非基因改造作物與綠肥作物,希望1期種稻的農民朋友,2期轉作其他適栽作物,達到農民有錢賺、土地又能涵養。
農業局昨(9)日表示,103年起行政院農委會不再同意收購再生稻為公糧,同時也請地方政府輔導農民改種其他適合的作物或綠肥作物,農業局也聯絡其他縣市政府,如台南市、彰化縣、雲林縣及苗栗縣等,均表示栽種再生稻者,今年度不再補助。
相較於其他縣市,如新北市、南投縣、嘉義縣、台南市今年不補助,高雄市僅加碼補助景觀及綠肥作物每公頃3千元,市府今年度則動用第2預備金推出「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配套獎勵措施,可說是全國最優。
獎勵措施包含農地休耕種植景觀、綠肥作物,農糧署補助每公頃4萬5,000元,中市府加碼獎勵1萬元;農地翻耕(不種植綠肥),農糧署補助每公頃3萬4000元,中市府加碼獎勵5000元;農地轉作進口替代作物或外銷潛力作物,農糧署補助每公頃2萬4000元至4萬5000元,中市府加碼獎勵1萬元;另外,為維護農民朋友生活權益,選擇插秧種稻的朋友,仍可以申報繳售公糧。
農業局也將製發文宣由各區公所轉知農民這項好消息;民眾如有任何補助相關問題,請向農業局作物生產科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56104吳先生,或分機56111魏小姐。
【照片圖文】台中市104年度「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配套獎勵措施說明。
- Jul 09 Thu 201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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