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草案     環保局將召開第2場公聽會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台中政府昨日於市府集會堂召開修正「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與會代表詢問為何未邀請環保團體及公民團體代表出席?環保局表示,法規公聽會並未規定召開次數,為符合外界期待,將辦理第2場公聽會,對外說明修法目的及內容,並廣聽意見。
   環保局長洪正中指出,第1場說明會邀請民意代表及186個工商業組織參加,為使環保團體及公民團體之相關意見也能充分表達,近期會針對該自治條例修法目的及修正的內容召開第2場說明會,歡迎各界人士一同參與。
   大台中市政監督聯盟反映,這場公聽會並未在市府網站公告訊息公聽會訊息中發布;環保局澄清,自治條例草案均依規定以報紙廣告刊登,並在網站(台中市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 中發布,環保局網站也會公告周知,絕對公開、透明。
   至於市府新聞局發布「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修正並於7月8日舉辦公聽會的新聞稿,公告中的環保局網站連結無法連結;經環保局調查,該網址確實有誤,可能因更新內容,導致網址資料變更,之後將以中文引導網頁連結路徑的方式,來取代單一公告網址連結,以避免再有類似錯誤發生。
   研考會也指出,市府資訊中心於4月10日即函知各機關於市府全球資訊網新增「公聽會訊息」專區,並說明召開公聽會前應將公聽會主旨、依據、事由、日期、時間、地點、備註說明及會議附件等資訊上稿至該專區,於公聽會或說明會召開完畢後補上會議紀錄;此外,公聽會若無重大疑慮,也請各機關應全程錄影,並將檔案放置市府「台中視界網」的「公聽會」影音專區。
   研考會表示,昨日舉行的「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現場有全程錄影,昨日也上傳公布;未來將加強管考各機關公聽會訊息情形,以使市府政策資訊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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