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將近    中市府公布12處主要危險水域、呼籲切勿前往戲水
【記者蕭伯聰台中報導】暑假來臨又逢汛期將近,學生喜歡從事各種水上活動,市府觀光旅遊局公布台中市12處主要危險水域,呼籲避免前往戲水,市府也會持續加強執行聯合稽查與勸導。若要從事相關活動,應選擇合法立案且設有救生員的游泳池或海水浴場等場地,避免意外發生。
   自今年4月起,觀光旅遊局邀集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市府教育局、水利局、消防局、警察局、區公所及里辦公處等相關單位,針對主要危險水域執行24次聯合稽查與勸導工作,危險水域的共同特徵包括海邊潮差水位變化大、沙灘有潟湖、水位深淺不一;河流野溪則是水流湍急、水溫低、岩石多、有多處小迴流區、深潭、暗流等。
   觀旅局長陳盛山表示,愛惜生命,民眾從事水上活動應至合法立案且設有救生員的游泳池或海水浴場等安全區域,如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法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如具營利性質者,處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台中市12處主要危險水域地點包括:1.太平區頭汴坑溪一江橋附近水域、頭汴坑溪蝙蝠洞附近水域、頭汴坑溪仙女瀑布附近水域、頭汴坑溪靠近護國清涼寺之中埔三、 四號橋下方水域;2.龍井區大肚溪(烏溪)出海口麗水漁港水域、臺中火力發電廠旁海岸水域、臺中港西碼頭水域;3.烏日區烏溪、貓羅溪及大里溪等水域;4.大肚區大肚溪(高速公路橋下)水域;5.東勢區東勢大橋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
   6.東勢區沙連溪觀瀛橋附近水域;7.東勢區大安溪大峽谷水域(苗栗縣卓蘭鎮交界處);8.新社區及東勢區龍安橋、天福橋等附近之大甲溪水域;9.和平區谷關到麗陽段之大甲溪水域、谷關神駒谷溪底之大甲溪水域、天輪電廠下方之大甲溪水域;10.石岡區石區水壩集水區水域、石岡水壩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
   11.豐原區自埤豐橋經大甲溪鐵橋至后豐大橋下游500公尺處之大甲溪水域、軟埤仔溪水域自角潭路角潭橋起至豐原大道止、葫蘆墩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圓環北路止、八寶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三豐路止;12.大安區大安海水浴場。
   觀旅局指出,除市府公告限制開放範圍以外,凡有豎立警告牌的水域都不得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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